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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可以包裹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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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4 02:53聯合報 林祖嘉(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


立法院第三次臨時會處理前瞻預算,朝野都嚴陣以待。 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第三次臨時會處理前瞻預算,朝野都嚴陣以待。 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召開第三次臨時會議,這次會議主要目的在於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各個項目及其預算金額。依照立法院的規劃,大致上要分成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城鄉、因應少子化、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建設等八個組,分別討論與審議。但是由於項目過多,因此執政黨可能會規劃用包裹表決的方式,讓前瞻計畫所有的項目一次通過。
然而,利用包裹表決的方式一方面不符合民主審查的原則;另一方面,更嚴重的是,由於前瞻計畫項目內容性質差異很大,金額大小也不同,因此應該要有不同程度的審查標準才對。而且,分成八組來審查,是否等於剝削立法委員的審查權力,可能還有待討論。

大家都知道,這次前瞻條例受到國人各方面的批評與反對,主要是有幾個理由:第一,前瞻計畫項目推出的時候過於倉促,完全沒有足夠的事前評估與規劃。第二,前瞻計畫中的軌道建設部分占去了將近一半大約四千億的金額,而國人對於軌道建設是否真的具有前瞻性有很大的疑慮。第三,前瞻計畫總金額高達八千八百億,其中大部分以特別預算來支應,此種作法是否適當,令人質疑。第四,前瞻計畫八千八百億將分八年支出,此種特別預算的支出可能會侵蝕到下一任政府的職權,有待商榷。

今年六月下旬,立法院在審查前瞻計畫的相關條例時,因應在野黨的要求,前瞻計畫內容縮減為四年約四千億。如此一來,在野黨達到削減預算的目的,後續的金額等到以後再來監督。對執政黨而言,只要預算執行下去,四年之內如果沒有做完,很自然地可以延續到下一期,因為公共建設不可能只執行一半。雖然說兩黨各有盤算,但是大致上來說,處理了上述的後面兩個問題。

但是,前瞻計畫中受到國人質疑的兩個最大問題並沒有處理,一個是關於各項計畫缺乏詳細評估內容,以及四千億的軌道建設是否合適,這兩個問題依然存在。而在這一次的臨時會議當中,應該要針對這兩個問題做詳細的討論與審查。照理來說,從今年二月行政院提出前瞻計畫到現在,已經超過半年的時間,計畫業務部門應該有足夠時間提出詳細的評估報告,供立法委員審查時的參考。尤其是金額高達四千億的軌道建設部分,更是應該詳細進行審查與評估。

由於大部分的軌道建設是有幾個主要都會城市所提出,因此我們應該要求這幾個都會城市提出相關的可行性評估,其中應該包括興建成本的估計、運量及需求的成長估計、自償性及財務分析、中央與地方的分攤比例,以及環境影響評估等等。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的是,由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涵蓋範圍非常廣,這些建設項目的急迫性和前瞻性差異很大,而且支出的金額也非常不同,所以立法院應該針對各個項目做仔細的審查與評估。立法院絕對不能便宜行事,採用包裹審查的方式,讓所有的項目矇混過關。這種做法不但喪失了民主審查程序,而且更重要的是,會坐實國人指責各地方政府「肉桶政治」的分贓政治,相信這是國人絕對無法接受的事。(作者為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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