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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司法是為誰的正義

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 記者胡經周/攝影
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 記者胡經周/攝影
最近的日、韓戲劇不少法庭戲,很多人看完都覺得跟台灣社會相似度頗高,在法庭上找回真相,是許多人原本對正義的期待,現實卻是常讓許多人期待落空。

從過去「寧可誤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到現在「寧可錯放百人、不可冤枉一人」,現代法庭上對證據標準的審酌,對法律構成要件的要求,小老百姓不見得人人能解其中奧妙,但在民智已開的社會裡,根據公開的資訊,人民心中仍自有一把尺。

當總統提名的監委說出「台灣司法官不是民選的,所以司法還沒獨立」,並揚言要專辦對綠營總統、政務官追殺、縱放藍營總統、政務官的法官。接下來有關藍、綠政治人物的司法判決,就算再公正無私,作出的判決公信力能不受質疑?黨產會未來的判決結果就算讓監委滿意,民眾會不懷疑是法官擔心被追殺所致?

如果監察院的功能是要制裁那些不符合執政黨的「正義」,司法院長許宗力最近在司法節上才說:「獨立而完整的司法權,屬於全體人民,所以司法權的運作,要從人民的觀點出發,以維護人民權利與福祉為宗旨」。這席話豈不顯得諷刺?

早期有藍營政治人物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法院也確實常作出讓人譁然的判決;相較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前幾年的司法關說案,綠營有力人士對司法界的影響,即使是藍營執政時期,同樣暢行無阻。

台灣已歷經數十年民主化,現有一、二審法官、檢察官中,不少人是許宗力、被蔡英文總統賦予後續司改重責大任的前大法官林子儀等綠營倚重的法界人士門生。

如果到現在還認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法院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最該被檢討的難道不是培養我國法律人才的法學教授們?

司改新作為中,被視為第一要務的「人民參與審判」,原是要讓司法判決加入民眾的法律感情,減少人民對司法不信賴。

只可惜,政治人物對司法說三道四、企圖影響已成習慣,司法院能否捍衛司法獨立、讓審判的法官免受不該有的干擾,未來的司法究竟是實現誰的正義,大家就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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