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座竹科何需再等十年
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8-01-01 00:29聯合報 劉金福/退休人士(新北市)
新竹油庫宣布廢庫,現場揮手向油庫說再見。 記者郭宣彣/攝影
新竹油庫宣布廢庫,現場揮手向油庫說再見。 記者郭宣彣/攝影
欣聞新竹油庫結束營運,將結合台肥閒置土地產生第二座竹科;惟地方人士以為恐再等十幾年。在此借箸代籌,提出可縮短時程盡速實現之法。

大家一定還記得,蘇貞昌當台北縣長時,郭台銘找上他,請求將土城營區變更為可供工業、工廠使用之用地。蘇縣長立即辦理,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迅速通過,再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亦迅速通過。記得整個變更時程只約一年左右,展現出驚人的行政效率。

土城營區之所以能夠迅速變更,其所依據之法律為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前項都市計畫之變更時,內政部或縣(市)(局)政府得指定各該原擬定之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變更。

因此,新竹第二座竹科,在賴院長及新竹市林市長努力下,仿照土城營區變更模式,應可迅為變更,再次展現出高超行政效率。

至於,某些老油庫可能汙染土壤或水質問題,是否可先行圈起,另案依環保事宜處理,既可迅為繁榮國家經濟又兼顧環保要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