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蔡英文的新年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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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1 03:23聯合報 王健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關心政治的人大概都有同感,台灣目前的憲政運作出現了兩個過去少見的現象:一是強總統/弱閣揆,另一是強國會/弱內閣。

強總統/弱閣揆的意思,就是總統府變成了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重大政務決策一律令出總統府。蔡英文的三位前任,雖然都是讓雙首長制略為傾向總統制的領導人,但他們的領導位置經常在第一線與第二線之間轉換,不像蔡英文自上任迄今就始終旗幟鮮明站在第一線,退居二線的反而是依憲法應該站在第一線的行政院長。

總統府每周定時召開決策協調會議後,強總統/弱閣揆的憲政現象更被強化突顯。這個名為以餐敘方式進行的決策會議,其實與法國總統主持的國務會議性質並無二致,它既是行政權的決策核心,也是國家政務的指揮中樞,內閣聽命於它,國會黨團亦然。

但這種常態性而非制度化的憲政運作方式,卻毫無疑問有違憲之嫌。蔡英文雖故意選在下班後召開會議,但這是掩耳盜鈴;當關心憲政的學者要求公開會議紀錄時,總統府竟以敬請參閱媒體報導回應,不但表現了權力傲慢,更擺明了刻意要規避對總統權力的問責。

然而,蔡英文即使終其任內,都想扮演常態性的強總統角色,但她必須瞭解,常態性不等於制度化,制度化的強總統,不但要有權力的法源,更要受到制度化的權力問責。但強總統/弱閣揆的權責關係卻是,行使最高行政權力的人是蔡英文,到國會被問責的人卻是林全,而且,政務之功與林全無關,過卻要林全承擔,天下寧有這種有權無責的強總統,這種有責無權的弱閣揆?

比強總統/弱閣揆更扭曲的憲政現實,則是強國會/弱內閣的現象。內閣制、總統制與雙首長制國家的法律提案權,雖然有不同規範,但政府提案權為主,議會提案權為輔,以及政府提案佔國家法律案的多數,卻不因政治體制不同而有所差異。

但台灣的政治現實卻是,近半年來,從一例一休、追討黨產、轉型正義到同性婚姻,不論是修法或制法,提案權一律操諸立委之手,審議過程中也祇有立委版本或黨團版本,而無行政院版本;這種內閣主動棄法律提案權於不顧的行政怠惰現象,民主國家聞所未聞。

國會的法律提案雖不可或缺,但一則法案的執行者是行政機關,再則國會議事經常受制於黨派個人成見或利益糾葛,立委提案的修法或制法,難免因不夠周全而難為行政機關接受。更嚴重的是,少數立委因學養不足,經常會有違背憲法精神或進步價值的提案,前者如不當黨產條例的立法,後者如最近有立委主張修法,強制酒駕者清洗大體等。

強國會/弱內閣的結果,就是立法權凌駕行政權;再加上總統有令,黨團如響斯應,強總統與強國會聯手的結果,當然就是擁有龐大資源與專業的行政院,從閣揆、部長到文官體系,從立法到政務,都屈居於被動的角色。這樣的弱勢閣揆與內閣,可想見難有作為,林全卻挺了半年而不退,韌性不可謂不強。

許多人對這種扭曲的憲政現象或許不以為意,甚至不以為錯;但常態性而非制度化的強總統/弱閣揆或強國會/弱內閣的憲政運作方式,遲早會出大問題;聲稱絕不退居二線的蔡英文,今年總要替自己的第一線角色,披上一襲制度化的新衣吧?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蔡英文﹒林全﹒黨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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