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資產稅制大變革 多項新制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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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05:01 經濟日報 本報訊


2016年是資產稅制大變革年,有三大變革,首先,元旦以後取得的不動產適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其次,廢了證所稅,買賣股票賺的錢不課所得稅了;第三,不動產持有稅大漲,今年地價稅漲幅平均在三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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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新制…今天上路 圖/經濟日報提供

幸福前董座涉掏空 2.8億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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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05:02 經濟日報 記者賴佩璇、曾仁凱/台北報導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被控掏空幸福人壽127億餘元,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黃正一以罹患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為由,昨(31)日聲請具保停押,法院裁定以2.8億元交保,但家屬下午5時前未能籌足具保金,暫時還押台北看守所。

台灣司法史上最高額具保金是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的6.1億元;第二是前東森集團董事長王令麟的3.5億元。

由於黃正一兼任東南旅行社董事長,引發外界聯想。東南主管不予置評,但表示此事不影響公司營運。

法院審酌黃正一身為東南旅行社董事長,財產達1.8億餘元,在國內外有不少可運用資金,同意以2.8億元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另應在每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必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不過,由於家屬趕不及籌足具保金,因此黃正一暫時還押。

黃正一指出,20多年以來一直受罹患糖尿病、高血壓等宿疾困擾,健康狀況本已不佳。接著又引發心血管阻塞病變,曾在台大醫院做心血管支架擴張手術。

黃正一今年75歲,由於年事已高,每天固定服用心臟藥物、定期追蹤心血管硬化程度,但仍受心絞痛所苦。經醫院檢查後,醫生也建議盡快安排住院、進行手術,但現在監所環境惡劣,實在需要緊急動心臟冠狀血管手術,若再延宕生命會有危險。
藝品拍賣稅負 大幅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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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05:0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部大降藝品賣家所得稅。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扶植國內藝術品拍賣市場,力拚香港及中國大陸,財部大降骨董、書畫等藝術品的賣家所得稅,自今(1)日起,拍賣藝術品獲利不論多寡,一律按拍賣收入的6%為其課稅所得,賣家實質稅負最低0.3%、最高2.7%,與現制比較,稅負大幅減輕。
因應民意代表要求調降古玩等收藏家拍賣獲利的稅負,財政部經與文化部研議後已確定大幅調整古玩、書畫等收藏家拍賣獲利所得稅,由現行分別依照藝術品種類,訂定淨利率最低9%、最高15%,改為一律按拍賣收入6%純益率為獲利,再按5%到45%不等的個人所得稅率課稅。

亦即,自今年1月1日開始,個人提供骨董及藝術在台參加拍賣會的所得,如果未能提示足供認定交易損益的證明文件 ,直接可以拍賣收入按6%純益率計算課稅所得。

財政部表示,藝術品拍賣獲利按收入6%計算課稅所得結果,個人適用稅率如是45%者,其拍賣藝術品的獲利實質稅負將只有2.7%。對照舊制,以古玩書畫為例,其淨利率原為15%,同樣適用45%稅率的個人,拍賣獲利的實質稅負即是6.75%,舊制稅負是新制的2.5倍。

這也是自1992年以來,財政部明訂對古玩書畫等拍賣獲利課稅規定以來,給予的最輕課稅待遇。

古玩書畫等拍賣利得大幅下降之後,財政部認為,將有助於吸引外國收藏家來台參與文物拍賣,有利扶植國內的拍賣市場,並與中國大陸與香港競爭。財政部指出,過去國內藝術品拍賣市場稅負偏重,致使蘇富比與佳士得等兩大國際龍頭拍賣公司因此在2000年棄台赴港,連帶也使台灣大量資金與藝術精品流向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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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旅客購物 滿2,000 就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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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05:02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刺激消費及觀光,外籍旅客退稅新制5月1日開跑,財政部與交通部加碼放寬退稅條件,外籍旅客在台購物消費退稅門檻由3,000元降為2,000元,同時將開放市區特定購物商家無限額退稅服務,包括台北101等四大百貨業者。

依據新辦法,只要是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且在台停留期間未滿183天的外籍旅客,都符合購物退稅的資格,自5月起,其在台停留期間,若於同一日在同一特定營業人處購物滿2,000元,即可申請退稅。在此之前,外籍旅客的購物退稅基本消費門檻是3,000元。

財政部同時也調整市區現場退稅的做法,5月以後由民營業者接手外籍旅客退稅業務後,外籍旅客仍可以在市區購物現場辦理退稅,舊制下,市區現場退稅只限小額稅款案件,也就是特定營業人接受外籍旅客要求退稅的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5月以後,旅客消費含稅額在2.4萬元以下,都可以直接在購物現場辦理退稅,不必等到出境時再在機場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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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企業房地交易所得 土增稅不得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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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05:0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新市區張小姐問:營利事業房地合一所得額,可否減除土地增值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並持有二年以內房屋、土地,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以下簡稱房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課稅。所稱房地交易所得額係指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因該房地交易所得額已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避免重複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快訊/嘉義稅局與民有約 面對面談稽徵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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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 05:03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1月份「分局長與民有約」活動,自1月11日起至1月15日止之上班時間接受預約登記。將於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12時由分局長林啓智與您針對稽徵實務、法令疑義、服務品質共同面對面的探討,歡迎各位民眾踴躍提出革新建言,以為業務興革之參考。預約方式:以書面、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預約申請皆可。預約電話:(05)2282233分機406林佳蓉小姐。傳真報名:(05)2282354。網路報名:電子信箱i66i@ntb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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