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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小英挖坑小英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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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0 05:15 聯合報 陳奐宇、胡孟瑀/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台北市)



總統蔡英文(左)、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右)。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以新政府專案補償方式處理而告終,補償方案優厚出乎社會大眾預料。在非典型勞動瀰漫公家與半公家服務的今下,國道收費員的抗爭只是冰山一角,但為何此案能夠勞駕蔡英文親見徐旭東,要求「人道處理」呢?
早在李登輝主政時期,政府開始規劃國道電子收費ETC計畫,由當時仍為國營的中華電信研發,預定由政府興建經營。但政黨輪替後,民國九十一年政策大轉彎,與中華電信解約,改為民間興辦BOT。又於民國九十四年棄用國際通行的微波系統,改採成本較高的紅外線系統,讓遠通電收順利得標。爾後又爆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甄選廠商過程違反公益平等原則為由,撤銷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以及交通部機要秘書宋乃午向遠東集團洩漏BOT評選委員名單,涉嫌收賄洩密遭判刑十一年等重大醜聞。

縱使當時遠通電收弊案連連,在交通部幾乎敲定停辦ETC的當下,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親自伸手介入此案,使盡洪荒之力護航遠通電收。在收賄洩密案遭起訴後不到十天,蔡英文跳過交通部,親自密會大老闆徐旭東,並運作拍板讓遠通電收繼續運營國道電子收費業務,也種下了日後國道收費員走上街頭陳情抗議之惡果。

十年前的蔡副院長護航遠通電收,十年後的蔡總統給遠通電收擦屁股,兩次都親自會見了徐旭東,不過就是自己挖坑再補洞罷了,實難謂政績。

林萬億政委所謂「承擔前朝錯誤」之「前朝」,並非馬政府,而是扁政府,且犯錯之人現正高居國家元首之位,焉能將責任推卸他人?若為社會公平正義之故,拿全體納稅人的錢埋單孰可忍,但慷全民之慨償個人業障孰不可忍。

況且,全國尚有兩萬多名政府約聘雇勞工亟待通案解決,蔡英文總統把持國家公器,應亟思制度變革,確保勞權孤兒得以安身立命。若只以個案處理,東凹西喬、得過且過,有吵的就派糖,不鬧的就無視,如此鼠目寸光的領導人,國家何以長治久安?

國道收費員﹒蔡英文﹒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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