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老榮民/你不配稱「公民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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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1 02:58 聯合報 黃瑞麟/媒體工作者(新北市)


「公民記者」洪素珠對老榮民嗆聲,已經失去專業!記者不該用職務之便去嗆人,更不能在採訪時太主觀,否則只是路人甲找路人乙吵架,不配稱記者!

公民記者,乃是報導有別於商業媒體,可能被政府或企業主撥款,失去公平報導而誕生。筆者支持公民記者對政府的監督採訪權,但不支持任何人以公民記者之名,拿錄影器材去潑婦罵街,完全沒有描述人時事地物,更沒有新聞價值的影片。打著公民記者名義,傷害台灣人民對這塊土地上任何種族、鄉親的和諧與包容,不僅該受輿論撻伐,洪女士更應該向榮民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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