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首報族 善用試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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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05:24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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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春節假期過後,「首報族」不妨試用稅額試算服務,讓原先冗長的報稅流程也能有新氣象。國稅局提醒,首次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民眾,只要符合稅額試算的條件,即可於今(15)日起至3月15日期間提出申請。
高雄國稅局解釋,首次申報者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是指政府根據相關資料、代民眾計算出所得稅的應納稅額,並於今年4月下旬寄發試算書表給民眾確認,核對內容無誤後,只要繳納應繳的稅款,或是回覆確認即算完成申報,十分便利。若內容有誤,民眾可再於5月時使用網路申報。

申請稅額試算的方法有兩種,首報族可以透過線上或臨櫃的方式向國稅局提出申請。首次申報者可填妥申請書、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亦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線上申請者,則須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過的電子憑證作為通行碼,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上填妥資料。

值得注意的是,首報族必須符合一些稅務上的所得條件,才能申請稅額試算服務。

首報族的所得內容必須單純,當年度沒有結、離婚或夫妻分居等情形,並且採取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也免依規定辦理證券交易所得申報,才能申請稅額試算。

生活法務通/認罪減刑 態度良好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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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05:2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熙文

2014年驚爆八德合宜住宅弊案,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嫌行賄遭檢方羈押禁見,震動各界;案件審理一年多,從一審判刑四年半上訴至高院二審,始終喊冤的趙藤雄卻在二審宣判前夕翻供認罪,尋求減刑機會。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底判他兩年徒刑,命他支付公庫2億元後,緩刑五年定讞。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周盈文指出,合議庭考量趙藤雄犯罪屬刑法上刑度較輕的罪行,且經營建築業數十年,無犯罪前科,且坦誠犯罪,決定從輕判決,給予趙有條件緩刑。趙藤雄終因認罪,成功避免牢獄之災。

趙藤雄並非特例,鄉林集團總裁賴正鎰因借錢給前立委許舒博案,被控挪用公款借貸,最後也因認罪聲請協商,僅被判一年徒刑,但緩刑三年且可易科罰金,另向公庫支付150萬元。

到底「認罪」機制是什麼呢?法務部指出,我國確有「認罪協商」的制度,但僅限於較輕微的犯罪。只要涉及刑責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就不在範圍之內。被告可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或是簡易判決處刑前,表明願意認罪、進行協商,換取減刑空間。

協商內容包括:被告願意接受刑度的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的宣告;向被害人道歉;支付一定的賠償金額;向指定團體支付一定金額等。協商結果經雙方同意後,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判決;但過程中,檢察官有權利結束協商,而最後判決結果也不能上訴。

然而華得法律事務所律師王炳梁強調,「認罪協商」僅限於一審法庭,趙藤雄案進入二審後,便失去認罪協商的選項。他指出,趙藤雄認罪得以減刑,是由於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規定,「在偵查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再加上刑法第57條容許法官依被告「犯罪後之態度」審酌科刑。

他表示,雖然只有貪污條例中有「自白減刑」的規定,但如有被告在二審中認罪,都有可能被法官認定「犯罪後態度良好」而酌量減輕罪刑。

大有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靖雅表示,台灣之所以有「認罪」機制就是希望能夠減少偵辦和審理困難;如果缺少「認罪減刑」的誘因,被告很有可能傾向否認到底,不但拖延法院審理時間、浪費司法資源,同時也有可能因檢方證據不足讓有罪的被告被判決無罪。

張靖雅強調,認罪能減刑多少並不能作量化計算,也有被告認罪後仍無法減刑的特例,還是得仰賴法官依情況作出最專業的判斷。

問答/電子發票中獎 兌領免附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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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05: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善化區林小姐問:電子發票證明聯中獎了,但另一張交易明細遺失,可以領獎嗎?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所有電子發票的交易資料已經儲存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消費者可直接上網查詢,不需保留交易明細。如果有中獎,也不會因為沒有交易明細而影響領獎。呼籲民眾多利用手機條碼或悠遊卡等索取電子發票,不要求印紙本,除了可節能減碳愛護地球外,每期還有十組100萬元及5,000組2,000元專屬獎項的中獎機會。

問答/出售房地所得 扣除費用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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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05: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北屯區沙先生問:個人出售房屋、土地應如何計算房地合一新制之課稅所得?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答覆: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相關所得或損失計算方式如下:一、個人買入房屋、土地後再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交易時成交價額-原始取得成本-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二、個人出售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屋、土地: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交易時的成交價額-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三、依上開方式計算之交易所得額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之餘額即為課稅所得額,再依持有期間所適用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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