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可雙軌 教師何不也分流
2015-09-22 01:23:58 聯合報 張光球/致理科技大學副教授(台北市)
連日來民意論壇,有關德國與台灣在技職雙軌教育上的差異探討,筆者深有同感。

之前教育部規畫「課程分流計劃」,希望大專生可以依興趣選擇從事學術研究或是實務應用的課程,以符合學生未來適性的發展和企業的需求。教育部也計畫擬定「技職教育專法」和「促進人才培育與發展條例」,並在未來投資二百億以改善學用落差的技職教育。

筆者認為教育部不妨考慮,讓技專校院採行教學分流制,因為墨西哥自治大學等國外學校的教師是有功能區分的,有些老師專心負責教學,有些老師只要專心做學術研究。我們是否也可以發展出,適合國情的技職體系教師教學分流制。

對於技職體系而言,教育部要求教師要到企業做深度研習與服務,學生也要有校外實習的畢業時數,學校更需要有產學合作的績效。之前教育部規定,民國一○八年所聘的教師需要有實務經驗,實習學分列為學生的畢業門檻,即表示教師未來要更頻繁地與業界接觸,投入更多心力在產學實習上。然而,教師要如何尋找適當的企業研習,又如何能在既有的課程之外,配合企業時間的運作,更要如何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以融入企業的文化,以上種種都是教育部所必須考慮到的問題。

我們必須承認,系科不同,教師的特性就會不同,所以與企業的連接度也有差異。以語言系科為例,教師的學歷是以文學或教學為主,他們在尋找實習合作的對象,會以編撰教材和學前教學為主。商學系教師在學時就是學習經貿商務,多少與業界有接觸,甚至有的教師更是在職場歷練多年後,才從事教職,他們的社會資源自然多於文科的教師。然而,如果以產學合作金額為標準的話,商學系教師恐怕又比不上理工系教師,因為理工在研發上的經費較高,需要實做的人力也多。為了學校整體發展,實質嘉惠學生,主管單位應該有限度的允許各校教師,可選擇純教學或做實務,以收人盡其才之效。

實務教師並非都不用上課堂課,而是可減授鐘點,並依實際績效給予獎勵。其形式如同教育部現在推行的教師深耕服務改良版,讓教學與實務的教師可在校內外分進合擊,共同合作,其績效可依學生參與實習的數量和次數,產學的金額、種類與件數等指標嚴格把關。

產學實習原是希望教師藉由與產業的連結,進而將學生實習導入產業中。但現在的產學合作,是以教師與業者間的合作為主,學生實際參與的比例有限,直接的受惠者是學校、教師和業者。當教師在課堂上分享產學成果時,學生才能間接受惠,失去了以學生為主體的原意。當我們一再教導學生要有創意和創新的思維,何不從教師教學的性質分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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