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長照的「福利」與「營利」互惠
2017-10-27 00:04聯合報 王順民/文化大學社會福利所教授(新北市)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草案,多個民間團體到立法院抗議,認為此將開放長照機構以營利為其目的,等於是讓保險業進入長照,未來長照服務將朝商品化發展,現行長照機構勢將式微,強力要求立法院退回草案。

基本上,現行老人福利法或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規範,包括老人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但是,研擬中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草案卻沒有此限制,似乎是公開為壽險公司大開營利大門,以至於有徹底擴大長照機構營利化與財團化的發展趨向,甚至於為保險業吞下長照市場,進行法制與建置的鋪路工程。

對此,長照是否因此開營利大門,理當是要和現行老人機構或身障機構的運作失能困境相互切割,藉此嚴肅看待,從完全商品化、商品化、準商品化、部分商品化到去商品化之於弱勢族群最佳利益的基本提問,換言之,商品化的「營利」以及去商品化的「福利」兩者,不應該是相互對立的敵對兩造,而是要如何營造出互惠共好的夥伴關係。

誠然,扣緊人流、金流、物流與資訊流的布建工程,使得兼具市場規模的機構養護,已成為長照服務多元分工底下的重要成員,抑或是蛻變為保護性與替代性的重要支柱,就此而言,無論是從規範層次或是工具技術,就不應該是採對立的衝突觀點,以處處防堵或圍堵機構型的長照養護,尤有進者,也正是長久以來漠視對機構養護作為客觀存在的集體意涵。就此而言,當務之急理應盤整現行分類分級的長照機構,各自生存環境、問題需求、運作條件及其資源配置的輔導對策,特別是心態上的翻轉與解構,亦即,思考合理利得之機構營運條件,以讓長照服務的生態環境更為良性競爭?

長照服務背後真正的危機,斷然不在於機構化的命題思索,而是長照服務本身的發展性危機,究竟要如何藉由此一機構化與否的變革工程,以謀求在地、本土、可行與多元的長照服務機制設計可以穩健運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