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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介正/國防安全智庫的「十誡」
2017-09-26 03:03聯合報 黃介正

據報導,歷經十餘年,三度政黨輪替,我國的國防安全智庫終於獲得層峰拍板,並將於明年正式成立運作。筆者以在美國及台灣重要智庫工作十餘年的親身體會,考量我國行政文化之積習與特性,列舉十項關鍵,供相關指導、管理、監督機關之參考。

一、原則指導,共商計畫。國防部既是智庫的指導機關,又是主要客戶,對於智庫之研究計畫與經費配置,除律定原則方向外,計畫制訂與執行方式,宜共商決議,切莫過度指導,更應避免執行過程中的細微管理與干預。

二、智庫不是幕僚下屬。智庫的錢從國防部預算而來,日常運作亦有對應聯繫單位,極易使心態上,把研究人員當參謀,在運作上,把智庫當下屬單位。其實,智庫應被視為總統和部長的國防政策智囊,而非業務傭兵。

三、智庫不是應急部隊。智庫應以戰略視野、中遠程政策規畫,以及從事部內幕僚單位無暇或未及研究之課題為主。國內外重大事件,雖仍有及時分析建言之責任,但畢竟不是業務單位,宜避免隨興增加交辦任務。

四、職務與經費要避免人情酬庸。智庫主要從事政策研究與諮詢建言,用人應以能力為先,而主事者應有抗壓的決心,各研究職務要避免關說安插,也須避免成為政府機關的人事調節閥,或官員離退後的暫時安置所。

五、容許兼職,廣納英才。我國與歐美國家研究環境迥異,幾無制度完善且長期獨立經營之政策智庫,政策研究專才多集中於大學校園,賴以累積聲譽及退休保障。故部分智庫領導幹部容許以兼職聘任,應為初始階段之必要作法。

六、重賞之下,才有極品。歐美政策智庫慣以預算多、酬勞高的計畫為優先執行項目,既為經營所需亦反映人性。智庫欲吸引專才、發揮研究成效,對於專兼任人員之薪資、研究經費,以及稿費酬勞則應考慮高於一般大學標準。

七、由小而大,逐步擴張。智庫成立固有利紓緩國防部之政策規畫與研究壓力,惟應有行穩致遠的指導思維,國防安全政策研究領域甚大,須形成重點、先精後廣,逐步擴大,不可使備多力分而損及品質。

八、充分獨立自由研究環境。智庫非行政機關,除應免受慣性思維之羈絆,尤須給予自由的思想空間,方能期待創新思維。除年度研究計畫外,各項研究案亦應避免預設結論,而研究人員出國限制與審核應力求減少。

九、跨越黨派,均衡發展。成立國防智庫之構想,應獲朝野高度共識,故研究議題取向,尤其領導幹部與研究人員之聘任,應力求超越黨派。任用惟才、廣開言路、察納異見為智庫獲取信譽與尊重的關鍵。

十、慎選領導,人和為先。智庫成功之難,難在用人。智庫領導幹部選聘之要者,不在於資望或黨派,而係在於國際局勢的洞察力、政策規畫與分析的實力、對外對內的溝通與說服能力、有效管理的經營力,以及最重要的高EQ。

(作者為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副教授,中華戰略暨兵棋研究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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