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哺乳趨勢 政府要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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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02:28聯合報 杜芸珮/華盛頓大學博士生(美國西雅圖)


苗栗縣府舉辦國際母乳哺育周宣傳活動,縣長徐耀昌帶領哺乳媽媽宣示支持母乳哺育的決心...
苗栗縣府舉辦國際母乳哺育周宣傳活動,縣長徐耀昌帶領哺乳媽媽宣示支持母乳哺育的決心。記者黃瑞典/攝影
今年國際哺乳周剛結束,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似乎沒有大動作的響應國際趨勢,只是低調的將相關統計資訊刊載於官方網站。比較其他國家的統計資料,會發現台灣的成績還不錯,算是執行聯合國哺乳永續計畫的前段班。但真的是如此嗎?
今年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提及,要落實鼓勵婦女哺育小孩政策,涉及的法案包括:帶薪育嬰假、多少資源投入宣傳哺乳政策、禁止替代母乳產品以不當價格進入市場,落實成功哺乳的十個步驟。其中兩項重要步驟為:一、要協助產婦於產後一小時內哺乳,二、醫院要有足夠設施讓產婦與嬰兒廿四小時同處一室(母嬰同室),以利母親哺育嬰兒。

既然台灣已有一八七家母嬰親善醫院,以上兩步驟是否能做到?就我的理解是:沒有、完全沒有。這不單是醫院的空間設計與應用問題,包括醫療資源分配、現有的醫療人員是否足夠維持全母嬰同室政策、健保制度給予母親與嬰兒多少支持、產前衛生教育是否包括足夠的哺乳知識、鼓勵哺乳的宣傳是否恰當(還是給予母親壓力大過於協助)、產後哺乳媽媽營養支持政策,以及改變照護文化(台灣的醫院通常還是集中管理優先於母嬰同室,由護理人員照顧新生嬰兒非產婦本人,且流行於產後即入住母嬰不同室的月子中心)等。

再者就其他法規的部分,除了七年前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之立法,保障婦女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禁止歧視等政策。政府亦推展補助企業設置職場哺乳室及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但若婦女在職場中遇到不平等的待遇,例如雇主未給予足夠集乳時間或是提供集乳空間,請問哺乳媽媽該如何申訴?是否有協助進入法律程序的資源?有規制企業的相關罰責嗎?

哺乳是母親給予孩子的禮物,政府應塑造親善環境,思考如何訂立法案讓哺乳媽媽能夠完整地享受這份健康權利,且得到社會普遍的支持。若不積極努力,說要響應國際趨勢,保障婦女權利只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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