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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老屋健檢,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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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03:55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內政部研擬修法強制30年以上的老屋健檢,未來老屋買賣需附健檢證明。 圖/報系資料...
內政部研擬修法強制30年以上的老屋健檢,未來老屋買賣需附健檢證明。 圖/報系資料照
政府喜歡做些自以為在幫民眾的事,其實卻在幫倒忙。以內政部提出卅年老屋買賣要附「健檢證明」為例,究竟目的何在,想清楚了嗎?顯然沒有,否則行政院不會頃刻變盤,連林全都說此事「不成熟」。
先問:老屋健檢是為了安全,還是為了保障交易?若是為了安全,健檢根本沒必要和交易綁在一起,政府平時就應對住屋或建築定期檢查,以維護居住安全。健檢若是為了保障房產買賣,抱歉,這根本不是內政部的職責,而是買賣雙方的事;政府強制設限,反而徒增糾紛,侵害民眾權益。

以內政部的政策設計,賣方要有健檢證明才能出售,這只是為了維護買家權益。但反過來看,如果房子安全堪虞,健檢後無法出售,房主只好自己住著,政府又能假裝沒事嗎?

這正是民眾想問的問題:老屋健檢,然後呢?要求老屋健檢,政府當然必須提供後續救治協助;否則,就像日前台北市公布了土壤液化潛勢區地圖,只見台北盆地到處都是紅通通的危險標記,居民除了吞下自己心頭的不安,對台北的鬆軟地質又能如何?

簡言之,老屋健檢聽起來像是「德政」,其實只是政府把居住安全的責任轉嫁到個別民眾身上罷了,並沒有解決問題。台灣房屋的危險,更多情況是發生在建築設計和施工失當,那才是政府應該著力之處。包括建立定期安檢,即是政府該做的。

也難怪有人說,老屋健檢只是在幫某類財團創造生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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