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服務商機 台灣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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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2:50 聯合報 陳大衛/科技業(台北市)

報載交通部決定更嚴格取締Uber,中央地方聯手,若經查獲直接開單。個人認為,新政府上台對這類破壞性創新,應有全新思維,而不是沿用舊政府的嚴加管制作法,否則台灣百姓的薪水永遠只會倒退嚕。

從消費者觀點看,若現在還陷在全面取締的管制思維中,新政府要帶動台灣新經濟的做法,可能得多加油。

很多人說,在台灣Uber就是不合法,本就該取締;但台灣是個科技島國,透過智慧手機與App來提供實體服務所帶動的新創,是目前最夯的科技創新模式,檯面上大家談自駕車、行動支付、大數據,多少跟都行動叫車應用創新有關,但在台灣,除了Uber,還有人聽過其他業者嗎?

且看新加坡,這麼小的城市國家,為何可允許這類共享服務合法經營?且不只有Uber,還有其他如GrabTaxi、Hailo等。新加坡容納新創服務,讓該國人民的薪資水平高於台灣甚多。

若真要取締,政府何不仿效法國,直接逮捕Uber在地負責人?或者如德國,由法院直接判Uber非法,逼它退出台灣?

新政府若要對付Uber,採取的作法不是全面取締;這樣只是罰到想多賺點錢的市井小民,台灣薪資倒退十六年,許多公司根本無力替員工加薪,好不容易有個新創產業可增加點外快,現在反成了政府要跟Uber鬥法下的犧牲者。

觀諸近期發展,Uber這類共乘服務,早跳脫原本創新破壞爭議。光是今年,就有蘋果公司宣布投入十億美元,要加盟Uber在大陸的頭號對手滴滴出行;Google透過前陣子收購的Waze,也在美國推出共乘服務;通用汽車跟Uber另一對手Lyft結盟;福斯三億美元投資以色列叫車軟體Gett;豐田日前也宣布與Uber結盟。

蘋果、Google等如此積極搶攻共乘服務,試問處於科技轉型的台灣科技供應鏈業者們,有誰看到這個商機呢?

Uber真正看中的,是台灣隔壁的大陸市場,台灣是個可隨時撤出的市場,但新政府若換個角度看,應該開放這個共享經濟市場,讓更多新創業者與Uber競爭,如此才可能帶動台灣下一個新創產業市場。

試問同樣都是非法經營的情況下,大陸硬是有辦法培養出一個本土的滴滴出行來跟Uber競爭,甚至讓蘋果願意出大錢投資,以色列也有本事培養出Waze或Gett這類新創業者,讓Google與福斯車廠買單,台灣的Uber競爭對手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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