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正/記名投票是趨勢 亦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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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2:50 聯合報 史為鏡/司法實務工作者(台中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未來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罷免,必須採記名投票。

過去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因採「無記名投票」,各黨對同黨議員是否按照黨團意思投票的監督手段花招百出,例如折選票角度做記號、技術性亮票等。以技術性亮票為例,當檢察官依職權偵辦議員亮票是否涉犯洩密罪時,往往被特定政黨批評檢察官淪為「政治打手」;而當法官判決未符一方心意時,特定政黨又指稱「司法黑手伸進議會政治」。

審檢人員無論怎麼做,政黨都有話譏諷,搞得審檢雙方有裡外不是人的窘況。而今改採「記名投票」,所謂的技術性亮票將失所附麗,正好為審檢人員解套,不用再偵查、起訴、審判該類具高度爭議的政治案件了,免得遭受無端的詬罵。

這次地制法的修法,有著防止黑金、杜絕賄選的先進趨勢,亦為司法做了不涉政治的解套措施,應可算是兩全其美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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