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五法 擁抱5G大未來?
2015-10-16 01:53:26 聯合報 丘昌泰/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系教授(桃園市)
為了拓展台灣面向全球電信自由化的趨勢,NCC公布通訊傳播匯流新法,以取代傳統電信三法,雖然法案來得有些遲了,但看整體的管理架構都超越了過去的保守格局,我們仍給予高度肯定。

目前台灣民眾接觸媒體機會逐漸形成兩極化趨勢:「大銀幕」的電視觀眾與「小銀幕」的手機用戶。以有線或無線電視業來說,目前電視頻道多達一百多個,但節目之爛難以想像;今年金鐘獎評審代表對綜藝節目的評論—「品質低落、創意不足、娛樂不夠、知識沒有」,雖曾引起藝人的反擊,但確實反映觀眾對於節目貧血的無奈。

藝人吳宗憲的脫口秀節目中,指陳政府對於頻道業者管制太多,生了那麼多的孩子,卻嫌孩子不學好。在這次修法中,NCC對於有線或無線電視頻道的管理,將改變過去「垂直分立管制」的作法,朝向以促進健康競爭為目標,俾充分發揮市場機能,深信未來的收視戶必能享受更具性價比的節目。

電信網路、有線或無線廣電網路的互通匯流,讓政府陷入了治理不良的困境,特別是社群媒體或OTT視訊媒體業的崛起,網路霸凌與犯罪時有所聞,如去年喧騰一時的藝人楊又穎長期在網路上遭受霸凌而輕生事故;日前報載OurPPC誆稱可購買關鍵字再轉賣廣告商的方式獲取不法利益,還有令頻道業者深痛惡絕的「跨境網路侵權」問題等。NCC在此也一併提出了《電子通訊傳播法》,賦予警方追查網路犯罪的法源基礎,令人激賞。

然推動匯流五法的關鍵,在於行動基地台的順利架設,一項民調顯示:至少有六成以上的民眾,相信「電磁波足以致癌」,以致於架設基地台處處碰壁;最令人不解的是,抗議最力者不是民眾,而是政府機關。試問:開放電信業者在公有土地與建築物上架設基地台,是《電信法》的明文規定,那些反對架設的政府機關高喊著依法行政,何以竟然帶頭違法?

抗議者關心的是健康影響問題,主其事者的衛福部與環保署,自然不能置身度外,畢竟NCC只是電信技術監管機關,實無專業解釋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問題,建議毛院長應組成跨部會任務小組,針對4G基地台架設的相關問題作出一勞永逸的解決。

台灣的通訊網路,正從3G提升到4G速度,南韓則宣布砸下四四○億台幣,邁入5G時代,屆時傳輸速度將比4G快上一千倍,最快二○一七年上路。當總統參選人高喊未來台灣經濟要大力發展物聯網、大數據、智慧城市等,若不解決抗爭問題,如何擁抱5G大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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