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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宅 恐是美麗的誤會
2015-09-04 02:36:26 聯合報 孫振義/政治大學地政系副教授(台北市)
近年中央與地方政府輪番打住宅政策牌,甚至有總統參選人提出「八年蓋廿萬戶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主張,如此立意良善的政見,理當要受到全民熱烈支持!然而,若未能事先對細節詳加推敲,筆者憂心「社會宅」恐只是美麗的誤會。

美麗的誤會一:社會宅打著「照顧弱勢」旗號,其實不然!

據報載,台北市今年推出之捷運聯開公共住宅招租計畫,因租金、房型與民眾需求有落差,完成簽約之戶數,連五成都不到。再次辦理招租時,即取消四十五歲年齡上限,僅維持申請者平均家庭年收入(一百一十九萬元)限制。亦即,此些社會宅受益對象,已非專屬「青年」與「經濟弱勢」。

這就是現實!如果區位「太好」,建築品質也不差,政府按市價打八五折的租金價位,對經濟弱勢者仍是高不可攀。反之,循例拿著政府租金補貼,再添幾千元便能換得棲身住所,要比住進社會住宅還務實些。亦即,若此政策最終只讓一般居民受惠,則此八五折的租金優惠與社會宅的興建成本,就是拿公帑「實質補貼」,這與原先「照顧弱勢」旗號名不副實,政府真要為此承擔比「租金補貼」更多的代價(管理成本)與風險(天災人禍)嗎?

美麗的誤會二:社會宅打著「穩定房價」旗號,其實不然!

在台灣,房地產投資市場「獲利預期」下,住宅現貨量再充足、價格再高、再不合理,趨之若鶩的投資客大有人在,根本悖離了供需影響市場價格的基本邏輯(價格崩跌時亦同)。因此,或許有民眾進而期盼政府推出「社會出租住宅」,能起穩定房價作用,其實台灣的房租投資報酬,早就與房價脫勾了!

台灣現下已有與國民所得較能匹配的租屋市場,何需政府推出這種以市場租金為參考依據的社會出租宅呢?其更像是把現有的租金「定額補貼」,換成打八五折的「比例補貼」而已,要其發揮「穩定房價」功能,真是緣木求魚。

美麗的誤會三:社會宅打著「土地免費」的旗號,其實不然!

在寸土寸金的台灣,興建社會住宅首要取得土地。在資金投入與租金定價的雙重考量下,公有土地儼然是最佳選擇。各界直觀認為無償蓋在公有地上的社會宅就是「土地免費」,這更是對社會住宅的另一個美麗大誤會!

確實,無償在公有地蓋社會住宅,看似土地成本(會計成本)歸零,但若同時算計此土地所喪失的「機會成本」,對全民而言,不見得划算。若以公共財視之,一公有土地同樣被公益使用下,最重要的是其產生的收益效果、受益範圍何者為大?例如:一塊精華土地,倘若被拿來興建商場、闢設公園或其他使用後,對人民的服務效益更大、受益者更多時,就機會成本言,拿它來興建社會住宅就可議了。

據目前的規畫與實施經驗,要實踐「社會(出租)住宅」理想,政府需要付出亟高的代價與心力,若屆時真沒了「照顧弱勢」、「穩定房價」或「土地效益極大化」等理想支撐,縱使立意雖佳,社會宅恐怕真的只是場美麗的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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