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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名藥有效…政府應確保品質
2015-09-04 02:36:27 聯合報 張裕昇/藥師(高雄市)
學名藥最大的優勢,不在療效,而在於價格。對於日漸高昂的醫療費用來說,如何節省醫療成本,有時必須與醫療品質一同考量。在一定的療效範圍內,選擇價廉的藥品或醫材,有其不得不的理由,畢竟醫療資源不可能毫無限制。

正常來說,學名藥一旦通過BA/BE試驗,代表其藥物動力學與原廠藥相近或相同;換言之,有通過BA/BE試驗的學名藥,最多和原廠藥一樣有效,臨床療效不會超過原廠藥。

如果政府通過的BA/BE試驗,可以取得民眾的信賴,那麼學名藥與原廠藥之間的價差,由民眾自行選擇是否自負,個人認為這無可厚非。畢竟醫療階級化是無可避免的現象,從病房費、醫材費,甚至特別門診費用,階級化差異一直都存在。

藥品藥價差額負擔,不表示民眾只能用療效不佳的藥品,也不代表健保提供的是次等醫療服務。經濟能力的差異,同樣台灣飛夏威夷,有頭等艙、商務艙、經濟艙可以選擇。對於時間就是金錢的商務人士,或具高度隱私性的大明星來說,私人飛機也是一個選擇,但是同樣都能抵達夏威夷。

八月初食藥署約聘稽查員收受藥廠賄賂,協助藥廠取得PIC/S GMP認證,這新聞熱度還在。因此民眾及醫界質疑學名藥與原廠藥之間的品質療效問題,不能怪大家。衛福部應做的事,就是嚴格確保學名藥的品質與BA/BE試驗的相等性,是否符合法令規範,如何贏得民眾與醫界的信賴,這才是問題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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