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上半年稅收 超徵13億
2015-07-10 04:02:35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稅捐處昨(9)日公布今年上半年稅收情況,結果較分配預算數超徵13.28億元,與去年同期317.79億元相較,增加10.23億元,增加主因與北市房屋稅率調高,以及身心障礙者免汽車牌照稅的限制趨於嚴格有關。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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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捐處處長黃素津表示,今年台北市調高新建房屋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以及調升非自住的住宅用房屋稅率,且房屋稅開徵作業順利完成,實徵淨額達137.03億元,較預算數超徵13.05億元,為各項稅收項目徵收金額最多者。
而在政府打房及房地合一稅即將實施下,北市上半年的房屋移轉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所幸因成交移轉的案件單價較高,所以移轉時課徵的契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與去年同期相比約持平。
黃素津說,如果下半年買方與賣方的成交價格差異不大,成交件數就不會減少太多,不動產移轉相關的稅收也就不會少太多。
她指出,除了房屋稅增加外,上半年北市的牌照稅則較去年同期超徵約1億元,原因則是財政部修改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的標準,2,400CC以下和二等親使用者才可免稅,致使很多買大排氣量汽車的車主今年必須繳稅,加上北市新申領牌照的件數增加,所以稅收較去年略為超徵。
根據稅捐處統計,今年上半年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實徵淨額為66.78億元,較預算數超徵4.98億元,居各項稅收項目超徵金額的第二位。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今年稅收在房屋稅已達成年度預算目標的帶動下,預估全年應可徵收665.8億元,較年度預算目標650.75億元,將超徵約15億餘元。
損害官司獲和解金 要稅
2015-07-10 04:02:36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因損害訴訟官司獲得的和解金,是否須申報個人綜所稅。國稅局釋疑,主要視和解金是否符合「為填補損害」的發放目的。
高雄國稅局指出,日前有民眾詢問,隔壁建商因施工,不慎造成房屋受損害,因而聯合其他住戶一起向建商提起訴訟,事後經過協調,建商願意賠償住戶房屋修繕費用及和解金共500萬元,不知這筆收入是否得繳稅。
國稅局解釋,500萬元中的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必須分開來看,稅法規定,他人為了賠償自己「所受到的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具損害賠償性質,可免納所得稅。因此上述案例的500萬元中,屬損害賠償金部分,就可免稅,但要注意,住戶仍須提供相關修繕單據供稽徵機關查核。
至於和解金,由於主要不是為了填補損害而支出,依法就得視為其他所得,申報綜所稅。
因此,假設修繕費用總共花了300萬元,那500萬元中,300萬元因屬損害賠償金,可免稅;剩下200萬元就屬和解金,這部分則得於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報繳。
國稅局補充,但也並非所有「賠償金」都可免稅,仍須視實際賠償性質而定。上述案例中的賠償金,因是屬於為補償個人具體損害的賠償金,依法才可免稅。
但若是賠償金主支付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賠償較抽象的受損利益,例如名譽賠償金、搬遷賠償金等,則不可免稅。
問答/申請改採列舉扣除 須稅局核定前提出
2015-07-10 04:02:3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嘉義市陳小姐問: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採用標準扣除額,可以申請改採列舉扣除額嗎?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陳小姐申報時選用標準扣除額,可於稽徵機關核定前申請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但未辦理結算申報業經稽徵機關核定者,則不適用列舉扣除額。該分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填明採用標準扣除額,或結算申報書中未列舉扣除額,亦未填明適用標準扣除額者,視為已選定適用標準扣除額者,於結算申報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後,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再者,若自行採用列舉扣除額計算無應納稅額而未辦理結算申報者,經稽徵機關以未申報案件核定,通知補稅或處以罰鍰時,無法再適用列舉扣除額。
台彩 須維護中獎人個資
2015-07-10 04:02:37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授權,財政部將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目前為台彩)納入政府指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設計畫的責任機構,保有大量中獎人、經銷商等個人資料的彩券發行機構,需落實維護中獎人等個資安全,防止個資被竊取或洩漏。
財政部已訂定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草案,預定將在正式公布後三個月實施。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的安全措施;同法亦授權政府部門得視需要指定非公務機關,訂定個人資料檔安全維護計畫。財政部指出,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因執行業務需要,保有大量個人資料如彩券經銷商、代理人、雇員、受託批購人以及中獎人等,理應納入規範對象,以落實維護個人資料安全及管理。
根據財政部所訂定的管理辦法,發行機構首次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如遇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否則即屬觸法。
快訊/公司導入電子發票 新化所22日辦講習
2015-07-10 04:02:3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為輔導營業人熟悉運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及接收電子發票,訂7月22日上午9時至12時假該所後棟一樓大禮堂舉辦「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講習會」,歡迎營業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等踴躍報名參加。
本場講習會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7月21日止請至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首頁/講習會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上課講義請於7月20日起至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講習會講義項下下載運用。講習會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6-5978211分機402翁先生洽詢。
公告版位
- Jul 10 Fri 201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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