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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透視/產業政策:政府不是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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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0 03:18 聯合報 薛琦/東吳世新大學講座教授


每隔一段時間,該以什麼政策推動產業發展,就會被提出來討論。這裡有三個故事,且做野人獻曝。

策略性產業

一九八○年,獎投條例實施廿年將修正,又當時的傳統出口產業也到一個高峰,因此對受獎勵產業是否該限縮,曾提出發展兩大、兩高、兩小六條件說的策略性產業。這六個條件,辭藻華麗,但經不起考驗。首先,二大指市場潛力與產業關聯效果大。要了解產業市場潛力,查貿易資料一目了然。政府如看得到,難道民間就看不到?在五○、六○年代,連鎖效果在經濟學上很紅但也有爭議。它是說在產業發展中,有些產業會用其他產業的產品當做原料、零件或半成品,像汽車業及最近被提到的航太業,如果這些產業先發展起來,就可帶動相關零組件業發展。紅色供應概念也源自於此。

再來就是像鋼鐵、石化,或今天的雙D產業,幾乎所有產業都會用到。如果先有這些基礎工業,當然有助下游產業發展。可是這些產業生產必須達到相當規模,而台灣市場開放程度高,國外還有反傾銷的壓力,這些產業發展不能只靠國內市場,政府也不能明目張膽提供補貼,只有靠自己的競爭力。何況即使有了競爭力,如果上下游產業不具比較優勢,也無從發展。

兩高指的是附加價值與技術層次高。產業的附加價值占產值的比率,跟它垂直或水平整合程度成正比,但恰巧又跟國內外產業市場的分工成反比。換言之,若大家都要整合,那就不要貿易了。其實,像蘋果公司這些企業創造的附加價值都不在製造端,那是不是就不要製造業了?至於技術層次的提升,多來自研發,如此何不直接獎勵研發,而不是產業。

最後兩個指標很容易理解。如果有風險小但報酬高的投資,那還要政府指導嗎?至於哪些是高汙染產業,是如何訂汙染標準及防治執行問題,不是產業本身問題。

一位值得敬佩的企業家

卅年前,經濟情況很不好,為求突破,在行政院下成立由產、官、學組成的經濟革新委員會,下設五組,產業組召集人是王永慶先生。記得第一次產業組的委員會議中,委員都是各業界龍頭,談的都是自家產業;主席感到以後開會都如此,那就請委員回去寫報告就好了,因此說:「我們以後的發言都不講自己產業與公司的事。」頓時鴉雀無聲,但也都敬表同意。這個原則一直遵守到開會最後一天。我看到一個了不起企業家的風範。

政府的角色

在五○到七○年代,政府採行強而有力的手段協助產業發展。當時國內市場是封閉的,供給不足,很像賽伊法則講的「供給創造它本身的需求」。誰能獲得資源,大概都有利可圖。但經濟發展最缺的是企業家,政府當時所作所為到現在還繼續發光發熱的,就是培養了無數企業家。有次學生問,如果產業發展需要政府,那麼政府的角色是什麼?

突然想起,出現在NBA球場上有球員、教練及裁判。全場飛奔,最賣力,決定最後勝負的是球員,調兵遣將的是教練,但賽程中權力最大的是裁判,只要哨聲響起,大家都要聽他的。裁判球技肯定不佳,卻熟悉球賽規則;他的工作是,對誰贏球不能有定見,讓球員守規則,且盡情發揮,讓觀眾看得過癮。

球員(隊)是廠商,觀眾是消費者,那麼你覺得政府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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