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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另一場搶人大戰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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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03:46聯合報 陳言喬


三月九日印尼警方宣布破獲一起電信詐騙案,其中有十八名台籍嫌犯涉案。印尼警方稱,這是台灣警方提供情資才共同破獲。

媒體稱這個集團運作一個月即得手上千萬人民幣,主嫌是台灣詐欺通緝犯,被害人為大陸民眾。

近幾年電信詐騙案在兩岸間成為一個爭議的話題,印尼新破獲的詐騙案也勢將再起波瀾—台籍嫌犯要遣送至何處?

有媒體稱,這起案件是由我方與印尼共同查獲,待印尼當地司法程序結束後,即可押解回台。印尼警方的說法比較保守,只稱接下來會和移民局合作,討論遣返台灣詐騙嫌犯事宜。

大陸方面一直沒有就此案件表態,但據了解,大陸與印尼官方交涉遣送台嫌回陸的相關作業早已展開。

從去年四月起,肯亞、馬來西亞、亞美尼亞、西班牙等跨境電信犯罪陸續破獲,大陸全都強勢介入遣返台籍嫌犯,這次印尼新案,站在我方觀點,恐怕也不樂觀。

台灣的電信詐欺案輸出全球,詐欺犯在全世界流竄,造成爆增式發展。維基百科都有專門的欄目介紹。網路還有人形容這是「國恥」。

但面對這個一再嚴重影響台灣形象的犯罪現象,台灣政府似乎束手無策。外交部只忙著爭奪嫌犯回台,陸委會推出「甚至可能被遣送至中國大陸」的搞笑廣告,邱太三還曾言「一罪一罰」刑責並無過輕。

法律的意義一是懲戒,嚇阻後人;二是救濟,挽回損失,為弱者主持公義。如果達不到這個效果,犯罪就會層出不窮。台灣對詐欺罪刑責較輕是世界所公認,大部分詐欺犯被抓關沒多久就可以出來,才吸引許多人加入「低風險高獲益」的詐騙行業。

大陸的詐騙罪刑責較高,視所得贓款定刑度,最高會被判處無期徒刑,台籍嫌犯擔心被遣返大陸可想而知。

一名大陸律師告訴筆者,原本一名詐騙鉅額贓款的台嫌依法條應被判廿年以上的重罪,最後獲刑十五年,結果台灣家屬罵他,大陸被害人也罵他,讓他裡外不是人。

為了規避大陸的外交優勢遣返,傳聞已有部分台籍詐騙嫌犯轉進與我有邦交的小國重起爐灶,試圖利用外交保護傘重操賤業。

抱持這種天真想法的人最好打消此念頭,在當前兩岸局勢低盪下,與我有邦交的小國恐怕也經不起大陸透過國際刑警組織,或該小國的宗主國(周遭大國)的壓力,一樣可能會被遣送回大陸。

台灣想洗涮「國恥」,想要理直氣壯的跟大陸搶人,為今之計只有趕快修法,提高刑責,向世界證明,積極防制詐欺犯罪。行政院去年九月提出將電信詐欺併入組織犯罪的修法提案,提高刑度,但還躺在立法院,立院諸公得加油。

電信詐騙﹒印尼﹒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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