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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金融政策應更務實開放
2015-06-19 02:08:59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台灣經濟脫困轉骨之道,金融改革絕不能缺席。未來國際金融環境面臨高度波動的考驗,包括:美國升息在即、希臘債務危機未解、歐盟日本經濟未見起色等,台灣金融產業最重要的是營造良好的發展機會,才能抵擋考驗。環顧台灣金融發展的重重障礙,金融政策必須更大格局鬆綁法規,重啟銀行整併、儘速審查服貿協議、停徵證所稅,讓金融業有充分的發展空間。

前年10月金管會設下金融發展目標,希望在三至五年內,促成一至二家國內銀行成為具指標性的亞洲區域性銀行(簡稱為打亞洲盃)。雖然,金管會有提出配套措施,但是觸及最核心、最敏感的金融機構整併,因為超過金管會的權限,並未著墨,十分可惜,因此恐怕會影響打亞洲盃的成效。

審視亞洲銀行業的發展,合併或收購是重要的手段,並且積極赴國外發展,才能形成亞洲地區性活躍銀行。但是,台灣銀行業結構的問題是政府控制多,而個別銀行的市場占有率偏低。目前政府官股所控制的銀行資產,包括政府持股超過50%或掌握一半以上董事席位者,共有八家,約為39家銀行業資產的一半;而且即使在台灣算是大型銀行,到了國外只能算是中型銀行。銀行過多集中於泛公股銀行,在配合政策與相關非專業運作,使得這些銀行的發展被綁手綁腳,同時集中於傳統銀行業務而使競爭力未見提升。我們期盼政府正視上述問題,在併購程序、價格、員工保障方面達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重新啟動銀行、金控的整併,方能揮軍真正打進亞洲盃。

其次,由於服貿協議在立法遲遲未通過,許多洽談好的開放措施均未能實施,阻礙了兩岸金融的發展,欠缺這塊大市場,金融很難大展身手。在此限制下,我國金管會與大陸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合作會議,必須定期召開,找出突破口,方能有利於兩岸金融業的發展。

以證券業為例,許多證券商在大陸設辦事處已經20年,迄今未能執行業務。2013年1月舉行的金管會、證監會首次會議,允許我國證券業可以在上海、深圳、福建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我方可持股至51%,而且可做全照業務(包括A股經紀、自營);其次,亦可在大陸七個金融試驗區,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我方可持股至49%,而且亦可做全照業務。再者,大陸首次給予台灣1,000億的人民幣合格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增加台灣離岸人民幣市場的投資管道,這對投信業的發展,有很大的助益。但這些開放措施都列入服貿協議中,業者看得卻吃不到這塊大餅。

兩岸金融業務對我國金融業的壯大,至為重要,而要讓兩岸金融合作走下去,必須先處理服貿協議。我們呼籲朝野黨團合作共商服貿協議的審查機制,解決延宕已久的爭議,幫業者找到出路。

另外,台灣股市最失敗的改革,當屬證券交易所得稅制。1988年決定復徵證所稅,使得股市持續19天無量下跌,最後不了了之,改採提高證券交易稅取代證所稅。24年過去了,2012年上半年馬政府在連任後,以很快速度提出復徵證所稅,但後來不斷修正,除了初次上市櫃股票還課徵證所稅外,指數8,500點以上復徵規定已經刪除,而每年成交金額10億元以上復徵規定又延緩三年。但是股市經此一翻攪,成交量大幅萎縮、大傷元氣,證券商叫苦連天,政府卻也沒課到稅,這也導致台灣股市今年的表現,在主要國家中遙遙落後。

其實我們的證交稅稅率高於多數國家,已經含有證所稅成分,而且政府可說沒有稽核成本。我們呼籲政府接受現實,承認證交稅是有證所稅成分,不要再隨便改變股市的稅制,讓股市交易者回籠,振興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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