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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別把人民當肥羊恣意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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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02:18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政府興辦公共建設的原則,是要創造公共利益的極大化,若涉及限縮私人權益,則雖必要但應極小化;這點,是多年來社會共同累積下來的經驗。然而,最近從被稱為「南方大埔事件」的南鐵東移案,到台南舊魚市場拆除,乃至高雄果菜市場、旗山大溝頂等的徵收拆遷,皆引發民眾強烈抗爭,認為公權力擴張已至草菅民產的地步。

苗栗大埔事件是全台串連大規模護衛私權抗爭運動,大家記憶猶新。當時苗栗縣府為工業區基地的徵收強行拆屋毀田,引起當地莫大民怨,並導致對公權力擴張的質疑。行政院為此曾下令,土地徵收須有其「公益性且必要性」;但後來台南市仍發生南鐵東移爭議,重演大埔案的爭議。尤其,民進黨先前在大埔案大力支持反拆遷抗爭,但輪到發生在自己的執政地盤,立場卻是大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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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歷經多次抗爭,抗爭成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土地徵收是法律賦予政府興辦公共建設的必要工具,但在施行上,仍有一定的規範需要遵守。從大埔案看,監察院未對徵收作業提出糾正,卻批判地方政府「高壓且父權式」的作為;可見,政府與居民的良好溝通並獲取支持,是必要的前提。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埔案政府強徵民地為違法時,也再次強調,公部門徵收土地必須具「公益性及必要性」。

此外,公權力的謙卑原則也很重要。南鐵東移案吵嚷多年,內政部日前終於完成都計程序,台南市府也宣稱並無強迫徵收情事;但官方的說法仍難平民怨,下一波抗爭蓄勢待發。被徵收的四○七戶民眾的不滿是,政府先前承諾僅「徵租」土地,俟鐵路地下化完工後會原地奉還;但如今,「徵租」變成「徵收」,要強迫他們離開家園。政府出爾反爾,民眾怎能心服?

一如大埔案,拒絕強徵的南鐵居民也是以守護家園為訴求,至今仍有四十三戶抗拒。試想,台北文林苑都更案,僅一戶王家反對,就造成都更延宕數年;南鐵的抗爭,當然更難善後。這也在在顯示,政府進行建設或都更時,並未將民眾守護家園的價值納入考慮。事實上,具有百年歷史的台南舊魚市場,以及高雄果菜市場等的拆遷,居民也都是以「共同記憶」為名要求保留;這些事件,都突顯政府的作法傷害了人民感情。試想,民進黨在大埔案和文林苑案對人權和居住正義講得頭頭是道,如今又是什麼態度?

連續幾起徵地引發的抗爭,暴露出法令的不足。守護家園、守護共同記憶是無法量化的價值,政府迄今不曾認真看待。這就像層出不窮的「工程移樹」問題,關鍵不在老樹移植後有多少存活率,而是路樹一旦種下即變成周遭環境的一部分,強挖硬移不僅粗暴,也挖走了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景觀,這才是民怨重點。

政府處理土地的另一目的,是為增加財政收入。近年地方政府財政普遍困窘,不少首長因此將增稅、賣地當成當然手段。近數月來,台南等縣市大舉調高房屋稅而引發爭議,也是系出同源:只問政府的行政便利,不管民眾的負擔。地方政府固有權調整房屋稅計算權數,但有些縣市一舉調高六成,甚至要回溯既往,這不僅罔顧憲法應保障民眾居住權的房屋稅謙卑原則,更反映政府的貪婪,人民反彈自是必然。政府一再把人民當成肥羊恣意宰割、拔毛,又如何讓人心服?

談到藏富於民的財政手段,台中市已故市長曾文坡值得一提。三十多年前,他即規劃以市地重劃來擘化都市發展,也因此大幅改善地方財政收入;原本荒僻的郊區因市地重劃而獲得有效開發,民眾也得以分潤其利。市地重劃與土地徵收目的並不相同,但同樣是以土地為手段,這仍值得強徵土地的縣市首長參考。

為了停止國道收費員的抗爭,蔡政府送了他們大紅包;但對那些沒有被中央看見的地方抗爭,誰來解決?

大埔﹒南鐵東移﹒土地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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