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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安 軍事保防不宜說廢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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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02:33 聯合報 方鵬程/國防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新北市)



憲兵疑非法搜索案引發各界關注,國防部長高廣圻(左)與政戰局長聞振國(右)日前到立院備詢。 聯合報資料照片記者王騰毅/攝影
分享台北憲兵隊搜索民宅引發爭議,國防部長高廣圻公開道歉,承認處理過程的缺失與疏忽;接下來,應透過確實的檢討及評估,以期重新拾回民眾對國軍的信任。但仍有立委質疑,軍事安全總隊是一個「黑單位」,要求國防部予以裁撤。軍事安全總隊何去何從,確是過去未曾注意過的問題。
現在是承平時期,在我們生活周遭,「保密防諜」不見了,僅剩下幾個政府單位還在堅守,其中一個就是昔日的反情報總隊,現今的軍事安全總隊,編制不到三百人、年度預算四千多萬元。

現行保防工作,大致區分為機關保防、軍中保防及社會保防三個體系,分屬法務部、國防部、內政部。依民國九十四年頒布「國家情報工作法」,政治作戰局的保防安全處視同情報機關,職司督導軍事安全總隊,專責國軍肅諜工作,並對影響國家安全及國軍危安事件,執行情資蒐集與行政調查作為。尤其,國安局前局長蔡得勝曾指出,近年偵破的共諜案九成來自軍方,其中超過六成是由官兵透過保防體系檢舉反映,從這裡可約略看出軍中保防工作的成效與重要性。

值得深思的,目前兩岸關係雖然穩定,但不代表潛在的安全威脅已免除。試想每天來台陸客那麼多,絕對不乏混雜中共國安單位人員,況且逾期停留及脫逃陸客數以千計,他們究竟來幹什麼?滯留下來又是為何?能不防範?這些課題均有待審慎因應!

要裁撤一個單位或許容易,但裁撤之後的軍中保防,是不是還得繼續運作?抑或要再成立一個新單位?創立於艾森豪總統任內的美國新聞總署,於一九九九年併入國務院,不再是獨立單位,柯林頓政府隨後簽署第六十八號總統決策令「國際公共資訊」以資替代,否則美國政府內部統合資訊流通的功能就付諸闕如。

過則勿憚改,國防部務須從此案獲得深刻的檢討與教訓。除嚴懲違失人員外,還要落實人員法治教育、強化作業紀律、貫徹依法行政、保障人權等方面著手改進。但為國家維安與軍事安全計,實不宜對軍事安全總隊動輒言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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