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正名」賠上運動員職涯與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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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5 00:13聯合報 陶以哲/高中教師(新北市)
民間團體推動「二○二○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訴求東京奧運台灣參賽名稱從「中華台北」正名為「台灣」,已獲中選會通過並成案,將於年底縣市長選舉共同進行。

此案與二○○八年扁政府入聯公投一樣,是主事者企圖透過意識形態與族群認同動員投票;值得注意的是,該案最後若獲得大多數人認同並投同意票,通過後政府就須執行,後續效應不得不留意。

國際奧會於一九八一年在瑞士洛桑與我國協議奧會模式,雙方約定台灣參賽的名稱、旗幟與歌曲。簡言之,國際奧會僅承認中華台北,若不遵守,選手與奧會將被停權或取消承認,最嚴重會喪失會籍與參與國際賽事的權利。

台灣運動員人才輩出,甫於世大運奪金的羽球戴資穎、舉重郭婞淳、田徑楊俊瀚與鄭兆村等好手,其技術與實力具備東京奧運奪獎牌實力,是國人的驕傲與期待。若因故使台灣被國際奧會拒絕參賽,這些選手與教練的寶貴運動職涯發展,誰能負責?好的政府,應做對人民最好的政策決定。

鄰近兩韓最近因冬奧媒介,化干戈為玉帛,兩邊領導人透過運動賽事行政治和解之實,避免了可能的戰爭,是智慧。依此觀之,台灣領導人應思考,什麼樣的政策舉措,對人民福祉能做最有利的保障。

另一方面,台灣運動員逐漸在國際運動舞台發光發熱,是國家形象與競爭力真實體現。依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案而言,若是因國人情緒需要出口,或一時選票利益,倘若最後卻落到追求正名不成、優秀運動員也無法國際出賽,面子裡子都失,箇中如何權衡,值得考量、國人慎思與政府智慧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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