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景/反毒不缺政策 缺整合專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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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00:03聯合報 許福生/警大警察政策所教授(台北市)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近日推出反毒專題,探討校園毒品氾濫議題,獲得各界廣泛回響,甚有學者投書認為台灣沒有反毒政策。只是,台灣真的沒有反毒政策?

二○○六年六月二日行政院第一次「毒品防制會報」,便確立了「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反毒策略,且建立「防毒」、「拒毒」、「戒毒」及「緝毒」之四大工作區塊,且為執行此反毒新策略,於毒品防制會報下分設拒毒預防組、毒品戒治組、國際參與組、防毒監控組、緝毒合作組等五個分組散在各部會。如此的分組,可看到諸多部會均有在做反毒工作,只是目前最缺乏的是沒有一專責組設,從事毒品防制政策及跨域協調整合反毒功能的單位或機關。

確實,近來政府也看到此問題,曾建議法務部「評估設置毒品防制科」,明定毒品防制為法務部法定職掌,於檢察司新設「毒品防制科」,以從事毒品防制及跨域協調整合功能。

但法務部鑑於其所負責毒品業務包含跨部會毒品業務之協調及緝毒業務之統籌兩大部分,目前分工係由檢察司考核科科長及專員負責毒品防制會報、全國反毒會議等事項;另為加強緝毒業務之統籌,已由具司法實務經驗之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負責法規研修、緝毒業務統合及毒品審議等事項,另台高檢署亦有整合緝毒能量,因而不論是在毒品業務之整合協調及查緝上,均已配置專責專業人力辦理,相較以往人員更迭較為頻繁之情況,已有所不同。

故法務部認為,目前還是沒有必要另外設置「毒品防制科」。

縱使法務部已強化毒品防制跨部會協調整合,然而以現行毒品防制業務之繁重及其重要性,確實有必要重新配合組織設計新設專責組設,且不單只是設置「毒品防制科」,至少應提昇至「毒品防制司」,甚至可參考美國在司法部下所成立的緝毒局,設置「緝毒局」或「緝毒署」,執行反毒法案並加強和協調政府的毒品管制行動。

相信這樣單位的法制化,可更深化毒品防制業務之成效,加強反毒的力道,否則可能會永遠停留在緝毒績效如何的好,但是一提到「其他的反毒」,少有機關願意出面或接手,法務部至目前一直不明定毒品防制為其法定職掌,不正是反映出這樣的實情?所以台灣現行不缺反毒政策,只是缺少整合專責機關,從事系統性的反毒工作。

毒品﹒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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