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八字開 沒錢莫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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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1 02:47聯合報 洪長源/文史工作者(彰縣二林)


司改第二分組會議決採金字塔訴訟制及強制律師代理。圖/蘇位榮
司改第二分組會議決採金字塔訴訟制及強制律師代理。圖/蘇位榮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做出強制律師代理(辯護)訴訟制度之採行,應漸進、逐步擴大等決議。未來民眾打官司大部分須找律師,果然是「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嗎?
平民百姓如遭受冤屈,最大的期待就是沒錢也能打官司,以討回公道。如今規定沒聘律師就不能打官司,等於杜絕平民百姓訴冤之路。

權貴高官們打官司當然都是委託律師,可是平民百姓多少人付得起一個小時六K的談話費或外出費給律師呢?司改委員們真是不食人間煙火!有句俗諺「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不是說貪官汙吏,而是說知府憑辦案,三年就有十萬銀;如今這句話改一下,送給律師,「三年談話費,十萬雪花銀」,也很恰當。想要發財的人,努力讀書,改行做律師吧!

國是會議﹒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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