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伏法/鄭捷槍決 適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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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02:37 聯合報 (洪金鳳、紀昭秀、王坤楠)


洪金鳳/行政人員(高雄市)

鄭捷於昨晚槍決伏法,真的很感謝嚴法制裁,讓為壞者能夠得到懲治,相信全國多數民眾都會支持,讓心懷不軌的人知道,只要犯法,就必須要付出代價,甚至於以命償命。

鄭捷槍決,適得其所。希望他的靈魂歸屬淨土,而大家從此能夠放心出門,平安回家,回家的路不再有擔憂。

紀昭秀/家管(台北市)

鄭捷於三審定讞後十幾天即伏法,被害人家屬感謝法務部伸張正義,多數民眾也贊同。只是,仍有許多定讞死囚等待執行,被害人家屬無法諒解,死囚也因不確定性飽受折磨。

如已無程序救濟,應盡速就定讞死刑犯全面審酌,依法執行。時間拖愈久,遲來正義就不算正義,對死刑犯、被害人家屬及社會,弊多於利,更會損及司法威信。

王坤楠/退休金融人員(新北市)

鄭捷在捷運砍殺多名乘客,像這種罪證明確案子為什麼要搞了將近兩年才伏法?

內湖隨機殺童案,不要再搞兩年了,這種特殊的案子法官也不會誤判,不要再說什麼凶嫌在校成績優良、什麼可教化,一般民眾聽不下去,應速審速判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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