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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證所稅 假議題真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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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02:03 聯合報 陳聽安/政大名譽教授、陳國樑/政大財政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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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習非而勝是,證所稅復徵的討論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馬總統連任後所成立的「賦稅革新小組」,最優先討論的稅改議題,就是證所稅的復徵。但由於利益團體的介入,自始草案的內容,就已是折衷又折衷。法案進入立法院後,更是被改得面目全非,變成一個十足四不像的怪物。證所稅復徵事態發展至此,與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的原意和精神,相悖何止千里!
在千夫所指下,適逢國際股市低迷及國內大選,變形的證所稅又被拿來當成政治工具操作。目前立法院的共識是廢除證所稅,差別只在怎麼做的枝節。

較少人了解,台灣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證所稅,如不信,可查閱現行稅法便知此言非假。我國稅目中有證券交易稅—證交稅,並無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不僅如此,國際稅制中也未聞有證所稅這等稅目。是以,修改或廢除證所稅,說穿了它是一個假議題;把一個假議題炒得沸沸揚揚,造成社會對立、朝野政黨於立法院大動干戈、行政部門間相互較勁,目的無非是為了減稅。

在某些人心中,對買賣證券賺取的所得課稅,是股市蕭條的罪魁禍首;證所稅復徵,阻礙股市發展,造成股市價量萎縮,非得除之而後快。因此要求廢除證所稅的論述,若非牽強附會之說,就為求減稅而弄出來的託詞。

最為混淆視聽的是,已課徵證交稅,就不應再課證所稅的說法。許多人誤認為證交稅中包含證所稅,不少政官員及一些學術界人士,也都誤認兩者是重複課稅,以訛傳訛。事實上,證交稅是交易稅的一種;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是在買賣證券獲利時才須繳稅,是所得稅的一部分。課證交稅與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完全是兩碼子事,就如貓熊,是熊非貓。

又有人認為:證所稅課徵困難重重,徵不到多少稅,還將賠上政府的威信;相對言,證交稅之徵收不費吹灰之力,動輒年稅收可達千億元。言下之意,何不便宜行事。唯以下幾點值得大家再深思:一、證交稅課稅技術簡便,但不符合所得量能課稅的精神。二、證交稅或證所稅稅收多寡與經濟情勢和企業經營情形息息相關,不可倒果為因,以其為稅制存廢的依據。三、對證券交易所得課稅除公平外,亦可藉由盈虧可互抵,有助投資風險降低及股市穩定。四、稅制不能光講公平正義,但更不能不講公平正義;失去公平正義的稅制,就如同出賣靈魂的個人。

一般人追求減稅的小確幸可以理解,但金融主管官員將股市價量下跌、稅收減少等問題,一股腦地全歸罪於證所稅的復徵,則非所當,也悖離事實,而經由減稅所帶來的股市榮景,終將成為泡沫。謀大位者,不宜在國內、外經濟低迷、景氣普遍欠佳的情勢下,將證所稅課徵定調為一項錯誤的政策,以致廢稅之聲,響徹雲霄。究竟要到何時國人方願面對:當股市興衰取決於所謂「大戶」的青睞時,資本市場絕非健全;當維持經濟正成長都可能成疑問時,仍然引頸期待減稅來排除所謂「租稅障礙」,而讓股市欣欣向榮,又是何等天真爛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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