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台灣 亟需國際文宣專責單位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
2015-11-17 02:03 聯合報 呂郁女/銘傳大學新媒體暨傳播管理學系教授


日前有媒體報導外交部史亞平次長自假參加馬習會,外交部澄清說督導國際傳播事務的史亞平是前往協助安排外媒採訪相關事宜,還強調是「站在第二線提供協助」。

我國國際傳播業務過去是由「政府化妝師」行政院新聞局掌理,新聞局於二○一二年組織改造裁撤,改為在行政院內設置發言人室,復於二○一四年七月再改名為「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外交部轄下則設有「國際傳播司」與「公眾外交協調會」兩個部門,意味著我國國際傳播是外交部所業管。

我國公眾外交部門的整合,雖然和美國國務院將外交、新聞與文化彙整在國務院的理念相近,但是美國的經驗並不如預期理想。

柯林頓總統任內,將獨立運行的美國新聞署併入國務院,未料影響甚劇,功能亦日益式微。就人員整併方面,國務院和美國新聞署同仁就其經辦業務自認係「正統外交人員」,而互有齟齬。就業務聯繫方面,各國駐美新聞聯繫的對口單位由新聞署改為國務院,往往有「庭院深深」不得其門而入的感慨。

相同的,我國新聞局裁撤後,對外文宣工作移轉至外交部,難免讓人有「官方單位」具政治色彩的疑慮,因此降低聯繫意願,不僅弱化其功能,也可能造成負面效應。

國際傳播是很專業的工作,國際文宣人才的養成,絕不是在外交特考中加考一門「國際傳播」便可一蹴即成,必須長期培訓,除對國內外事務的理解,還必須關注國際事務,尤其對駐在地媒體的觀察與瞭解,透過資料提供、邀訪等,建立長期友誼和信任,國外友人方能為我在著名媒體發聲,塑造我國際形象和軟實力。我國亟需一個專責的國際文宣單位統籌運用國家資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ndk 的頭像
    Andk

    andk

    And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