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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梯言/你選沙悟淨還是殺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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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02 聯合報 公孫策


廢死聯盟又成了眾矢之的。我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可是對每次發生一起駭人凶案,群情悲憤,卻只有對廢死聯盟嗆聲,則不認為有助於改善問題。

有一個杜撰的故事,蘇東坡編造的,用在他考進士時的文章中:

帝堯時,皋陶掌司法,主張將一名罪犯處以死刑。皋陶三次說「死刑」,帝堯三次說「免死」。

蘇東坡編這個故事,卻不在討論「該不該有死刑」,而在「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也就是討論「刑賞與教化」如何相濟運用。

今天法官判一個殺人犯「不死」,常用的理由是「尚可教化」。我可以接受「尚可教化之人,可以再給他一個機會」。然而,我們的法律(乃至教育、道德)思想體系,對於「教化」並沒有定義,遑論一套完整且有效的可行之法。如此狀況之下,讓一個兇徒回到社會,正是「放兕豹於公路」了!

漢高祖劉邦與關中人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與盜抵罪」,得到關中人民熱烈擁護。為什麼?因為之前秦國的刑法太密、太苛。但是換個角度想,秦法為什麼比周法苛刻?還不是因為社會愈來愈多元化,人愈來愈複雜,以致「無法以教化導正」嗎?

當教化無法導正,而刑法無法規範兇徒, 一旦人民發現,殺人可以免死,就會出現兩極現象:兇徒不憚於殺人,而人民不再期待公權力。

這次殺童案的新聞畫面,又看到我最厭惡的現象:群眾圍毆兇徒。那可是當著警察的面喔!雖然群眾是基於義憤,可是那是一種目無公權力的「私刑」行為。我真的懷疑,如果兇徒手上還拿刀,且警察還沒來,那些群眾有幾個敢上前。相對於第一時間衝出去制伏兇徒的兩位「義士」,那些偷襲被銬兇徒的…。

另外也有人提出,對殺童兇徒施以鞭刑,每天都鞭打。

《西遊記》裡,捲簾大將失手打碎了玻璃盞,挨了八百棍,貶下凡塵,「又教七日一次,將飛劍穿他胸脅百餘下」,那是何等酷刑!我曾戲稱,「飛劍穿胸」是一種「殺無盡」的酷刑,所以後來捲簾大將皈依佛門後,法號「沙悟淨」。總之,絕對不能用如此「生不如死」的酷刑,來替代死刑。

廢死聯盟有自己的人道思考,但若不能提出有效、讓罪犯能夠「悟淨」做法,空喊廢死,非但不會成功,萬一成真,結果會更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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