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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殺童案/不單法律、教育、家庭…要醫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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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2:02 聯合報 王化榛/退休警察(台北市)


社會一般之凶殺案,不外情、仇、財或偶發衝突等原因,唯隨機殺人,近幾年來屢見不鮮,令人憂慮!

筆者不久前聆聽一位大學教授演講,他提出民粹未必是真理與正義,聽者均給予掌聲。但他又提出一個案例,他曾為學生舉辦過辯論,題目為是否要廢除死刑,結果主張廢除死刑者贏得辯論。筆者質疑:假如我主張廢死刑、廢監獄,不必有法官、檢察官和警察,不但國家省錢,也免得有冤獄和監獄不人道對待囚犯,但可行嗎?只有西方的烏托邦和我國鏡花緣書裡的君子國才做得到。要廢死刑,應先消除所有重刑犯罪,否則法律不是保護好人而是鼓勵壞人!

數十年前,警政單位發現很多重大刑案,其行為人許多有精神方面問題,所以建議凡轄區有精神不隱定的暴力行為者,一律送強制治療。雖然花費不少,但設醫院總比蓋監獄好!現有精神衛生法規範,但顯然漏洞不小,應速補救。隨機殺人,不單是法律、教育、家庭問題,最重要的是要以醫療解決,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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