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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帥下水…桃園5年溺斃14起
2015-06-30 07:41:15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顏彙燕、呂筱蟬、張雅婷、葉臻、賴佑維/

桃園市消防局在危險水域都設有警告標示。 記者陳俊智/攝影
分享放暑假了,許多親子愛到海濱戲水消暑,但少有人考慮水域安全性及合法性,導致溺斃事件頻傳。
桃園市消防局統計,民國99年迄今發生56起溺水事件、54人死亡,「逞勇戲水」是釀成悲劇原因之首,呼籲民眾戲水務必慎選水域,確保安全。

消防局指出,近五年溺斃原因前三名為逞勇戲水(14件)、工作(6件)和失足(4件),其餘還有釣魚、喝酒等,發生地以海域為大宗,卻無人知曉桃園海域沒有一處是可合法從事水上活動的。

消防局為避免類似憾事發生,暑期在永安漁港南岸和竹圍地區,每天派員警戒,勸導勿下水。市長鄭文燦也強調,另將增設警告牌。

消防員指出,因為沒有強制力,遊客對警消規勸大都充耳不聞,甚至「越勸越下水」現象,為在女性朋友面前耍帥,結果導致憾事,大家都傷心難過。


暑夏到,消防人員進駐濱海區域警戒與勸導。 圖/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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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溺水被救起的大學生小陳,心有餘悸說,高中畢業那年夏天與好友相約去觀音舊海水浴場玩,好友提議要游泳,所有人就往海裡衝,「一開始不敢答應,但被朋友笑稱俗仔,最後也硬著頭皮跟著大家下水」。

「溺水當下,知道自己會死,真的是件很恐怖的事」,小陳說,當時大家比賽誰先游到定點,游到中途時右腳突然抽筋,整個人開始往下沉,快要滅頂,眼見好友一個個上岸,喊救命也沒人聽見,幸好有人發現救起他,上岸癱在沙灘上,不敢再隨便下水。

消防局表示,永安漁港和竹圍等海域仍由消防隊駐點警戒宣導,不聽勸仍戲水者,將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蒐證,由觀光旅遊局依權責處分,情節嚴重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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