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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有國 這樣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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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01:40 聯合報 陳義丁/文史工作者(台中市)


「台灣民政府」不但不認同國家、政府,而且擁有自己的政府、軍隊、組織,已涉及內亂、外患罪。政府卻一再以言論自由縱容,難道咱們政府有兩個?不知內政部執法標準何在?

「台灣民政府」未向內政部立案,卻能擅自組織政府、議會、軍隊等,彷彿是一個國家,更以日本管轄、美國主權來糊弄台灣人民,而且還自發護照、車牌等國家與政府才有的公權力行為,其膽大妄為的程度令人匪夷所思。

現在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擔任的是中華民國總統,所執政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真能容下政府之下還有一個政府,享受國家、政府所賦予的利益,卻反對國家、反對政府?如再縱容,民眾群起仿效,豈不貽笑國際,人民無所適從。

可嘆的是政府執法標準不一,立案的管得嚴、未立案就不管?這樣的政府,這樣的言論自由,國家不亂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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