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選院長 院士們「現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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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01:58 聯合報 劉源俊/東吳大學名譽教授(台北市)


中研院最近暴露種種問題,讓人看得目瞪口呆。院士們雖然在各自學術領域成就傲人,但他們在這次中研院選院長事件的集體表現,則教人不敢恭維。特就多年來的行政經驗,於此析論。

首先說名單外洩的問題。九人「院長遴選委員會」的所有會議過程,的確應該保密,事實上也做到了。但遴選委員會在向成員為數七十的「評議會」提出「院長候選人推薦名單至少四人」時,沒必要也不可能保密;要求保密,更於法無據。

事實上,歷次中研院院長的候選人名單都見諸媒體。被推薦人通過遴選委員會的嚴格評審,必是一時之選,沒道理不公諸於世;他們想必也都有心理準備。

所以,李遠哲院士在評議會會議中說「(如果還是不能守密)那評議員全都去跳海好了。」自是不當的發言。至於曾志朗院士認為「名單外洩、媒體猜測造謠」等爭議,是「鬧了國際笑話」,當是誇大其辭。

事後有「學界重量級人士」透露當天名單並質疑投票程序,誰都猜得到那位人士是誰!但身為院士,如果要捍衛正義,有何顧忌還要「琵琶半遮面」?

再說評議會投票選舉這件事。評議會顯然未要求四位人選報告他們的「治院理念與方針」,難道就沒有評議員提議應該要聽取報告後才投票嗎?他們是要憑先入為主的印象或他人提示的順序去作決定嗎?實在太草率了!

相形之下,後來引發的關於臨時改變投票程序的事,不過是小事一樁,卻鬧得沸沸揚揚!任何團體在選舉前都應該對表決方式作討論與決議;而既然做了討論與決議,就應遵守。不少院士事後質疑,認為當天「太倉促」,不可臨時改變投票方式;海外院士項武忠發起院士連署,要求總統退回候選人名單,如此顯是不尊重會議程序。

但日前劉翠溶、沈元壤、羅浩三位評議員發起反駁「連署書」的「公開信」也可議。公開信說:「…最後獲致共識:以無記名序位法最為公平、且最有效率。…六十五票同意(兩票棄權)後…」試問:七十人的評議會,這麼高比率的同意票會不會太誇張?如果真有如此高的同意票數,事後還會引發爭議嗎?甚至還會有在場的院士評議員也參與連署嗎?

至於名單出來以後的處理,更是可議!李遠哲及好些人公然說:「照以往慣例,都是由票數最高者擔任新院長。」顯然失言!查《中研院組織法》第三條明寫:「院長,由本院評議會就院士中選舉候選人三人,呈請總統遴選並任命之。」換言之,三位候選人應有同等的當選資格與機會,票數只有參考價值,否則將置總統的遴選權於何地?

由上述看來,院士們這次真是「現醜」了!我們還能信任他們在今年的院士會議裡生出什麼高明的結論嗎?

院士﹒投票﹒中研院﹒選舉﹒李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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