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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改造寵物飼養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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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01:03 聯合報 黃基森/台北市大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系副教授(新北市)

昨天聯合報社論談到簡稚澄獸醫師自殺身亡事件,真正切入目前流浪動物的困境與問題,這是以人命來為流浪動物請命的令人心酸事件。

我國除了動物保護法外,也訂定了環境教育法,但這種世界少有的多重法令規範,卻不能有效遏止棄養動物、虐待動物、流浪狗咬人頻傳的事件。

在狗主人細心的照料下,我們看到的是「貴賓狗」的代名詞,在有利益商機的存在,開始商業化為牠們設立動物專一焚化爐、往生牌位等,往生犬隻的地位和人類相差無幾了。但迄今這種主從的道德關係並未隨著社會的文明而更加提昇,仍留停在喜愛動物之階段,造成飼養者因個人主觀或一時的喜愛而決定動物去留命運,而讓犬隻成為天堂的寵物或地獄的流浪狗的二極化差別。

動物保護法已訂定了十八年,至今國民仍未落實保護動物的態度與行動。目前管理流浪狗的關鍵除執法從寬外,更缺少經濟誘因與深層的保育與生命教育。因此除落實廢棄零安樂死的政策外,更應就流浪狗問題進行全面總體檢,同時落實源頭減量的配套,治本的方法應從價值、權利與責任的教育面向著手。政府應將犬隻作為國民的道德與關懷的對象之一,發動社會運動來改造飼養者的義務,同時也是提倡動物價值、動物權利與人類責任的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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