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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安簡化評比 避免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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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8 02:35 聯合報 陳國恩/警政署長(台北市)

過去春安工作,在春節期間於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上,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隨著社會環境變遷、民眾生活習慣改變,春安工作績效評比成了同仁熱烈討論內容。

今年四月上任以來,春安工作就是我心中重要改革項目,各業務單位也多次協調研議明年春安工作內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再辦理不合時宜的評比項目,尤其刑案績效評比,宜將其日常化、常態化,以杜絕養案疑義。並以務實的角度調整春安工作,跳脫績效數字迷失。

今年春安工作改變什麼呢?首先,期程以配合民眾春節活動為主,縮短為十五天,與過去最長四十五天相較,可儘速將警力回歸常態使用。評核項目則由原來的十六項簡化為七項,並破除數字迷失。原檢肅非法槍彈、加強查緝竊盜、偵破重大刑案、防制毒品危害、查捕重要逃犯等刑案績效不列入評比,避免養案的情形發生。而協尋失蹤人口、護鈔及維護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等部分,則由各單位務實受理,不以件數做為評分依據。不追逐數字績效,也讓同仁不再疲於奔命。

明年警政署不再編列春安工作相關經費,期將工作常態化,並由各縣市政府依據轄區特性及各地不同需求,擬定在地化的工作重點,讓春安工作更貼近當地民眾年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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