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脫歐、蘇脫英 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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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05:36聯合報 王志文/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台北市)


英國首相梅伊29日在唐寧街十號首相府簽署啟動脫歐程序信函。 (歐新社)
英國首相梅伊在廿九日依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規定,以信函方式將脫歐通知送達歐盟執委會,正式啟動脫歐程序。
今年初梅伊曾就脫歐談判提出十二項目標,英政府隨後公布脫歐方案白皮書,內容包括:

一、提供穩定性與明確性;二、掌控自己的法律;三、強化聯合(王國);四、維持與愛爾蘭之間的共同旅行區制度;五、管制移民;六、確保在英國之歐盟國民之權利,以及英國國民在歐盟國家之權利;七、保護工作者權利;八、確保與歐盟市場間之自由貿易關係;九、與其他國家建立新的貿易協定;十、確保聯合王國繼續成為科學與創新的最佳地點;十一、在打擊犯罪與反恐方面相互合作;十二、平順有序地退出歐盟。

其中若干目標較無爭議,但第五及第六項,勢必成脫歐談判的優先項目,要形成共識十分困難。英政府一方面決定脫離歐盟單一市場,一方面又要與歐盟建立自由貿易關係,兩者存在矛盾。

這十二項目標,基本上是英國的主觀意願,也未必能與歐盟立場形成交集。歐盟有可能提出懲罰性條件,因為若不如此,其他成員國恐會步英國後塵。

白皮書中的第三項目標(強化聯合)完全與歐盟無關,卻具有明顯的針對性。蘇格蘭在公投中絕大多數反對脫歐,而之後英國首相又對蘇格蘭政府所提「軟脫歐」方案不予理會,自然強化蘇格蘭二次獨立公投的正當性。蘇格蘭議會刻意選在英國政府啟動脫歐程序前一天,以表決方式通過舉辦二次獨立公投決議,企圖型塑「英脫歐」等於「蘇脫英」的效果與氣勢。英國啟動脫歐程序不僅分裂了歐盟,可能也是自我分裂的開始。

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二項規定,歐盟應與決定脫歐之當事國協商並達成一項協議,短期內凝聚共識,確實具高度的不確定性。

歐盟從未出現成員國啟動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的先例,無論對英或歐盟言,脫歐談判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戰,也是一項困難重重曠日廢時的任務。

歐盟﹒脫歐﹒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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