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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司法改革應並重熨貼民心與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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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7 00:45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蔡總統領軍司法改革,可能將英美法系的「陪審制」改革當成重中之重。 圖/美聯社
蔡總統領軍司法改革,可能將英美法系的「陪審制」改革當成重中之重。 圖/美聯社
蔡英文總統親自領軍的司法改革,去年底結束意見徵集工作,二月即將展開後續的分組討論。司改千頭萬緒,法官、檢察官之退養金又要一併討論,議題的設定即成為成敗關鍵。巧的是,在歲末年終,總統府的司改臉書粉絲專頁與傾綠團體的司改座談會均觸及陪審制,自是引發聯想。
無論司法改革最後的結論是什麼,它都必須同時熨貼「民心」與「國情」,不可自行其是。相較之下,諸如兌現競選支票或滿足支持者期待等,反而是次要考量。推動陪審制與否,也應在這樣的理路下思辨,才是正辦。

先談貼近民心。雖說司法如同「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但近年來,一則因資訊流通快速卻缺乏訊息過濾機制,二則因網路的鄉民世界人人一把號各自爭鳴,往往一個「恐龍法官」的判決就足以打趴整個司法,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一夕喪失。

問題是,皇后的貞操不被信賴,能不分青紅皂白地歸咎於少數法官的失職嗎?檢察官的濫權起訴或輕縱被告,要不要也記上一筆?無良媒體及名嘴的未審先判,是不是也該負點責任?但從目前的種種跡象看,這次司法改革卻可能將英美法系的「陪審制」改革當成重中之重,法界更不乏鼓吹「成敗在此一舉」者。連蔡英文也不忘脫口民粹,譴責「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如同判了法官裁判權死刑。這樣的司改基調,怎不讓人憂心?

事實上,就算為達到蔡英文標榜的「人民的司法」,其改革方法也絕不止於引進西方的陪審團制。從大方向看,至少還有德日的「參審制」,或馬政府時期力推的「觀審制」可供選擇。

或許是受好來塢電影的影響,或許是對我國法官裁判書拗口難懂猶如天書的不滿,民眾普遍覺得台灣法官不如美國法官貼近民意。法官素質良窳不齊、用字遣詞不夠白話等缺失,當然必須檢討;但是,若因此認定台灣只能朝陪審團制改革,未免太過跳躍。

不少親綠人士認為,既無法一舉消滅幾十年來受「法西斯國民黨」栽培的法官,何妨趁著司法改革讓人民組成陪審團,來削弱、甚或替代裁判權?更有人認為,德國的參審制太過落後,日本則是「中世紀審判」;這些言論,就更不知所云了。德日法制的形成與發展各有其理路和背景,綠營人士如此輕率的貶抑與頌揚,豈是合乎社會科學的論證方式?

其實,不論陪審制、參審制或觀審制,均導入了人民參與。其最大的差別,僅在於參與程度的不同,也就是裁判權歸屬問題。陪審制的裁判權是握在陪審團手裡,參審制則是參與民眾與法官共決,觀審制則仍由法官掌握。要評斷其優劣得失,當然得放在現實國情中考量。

司法制度要做劇烈改變,當然也得考量是否熨貼國情。百多年前,晚清取法西方法制修掉傳統律法,當時之所以選擇「大陸法系」而非「英美法系」,其主要考量是,德日君主立憲政體與清末預備立憲相仿,又有日本明治維新成功的範例。此外,中國的制定法傳統與大陸法系國家較近,更重要的是,當時的法官養成不及,和千百年來人民習於糾問式審判。

亦即,司改列車的驅動當然應該呼應民意,但最後成功運行的關鍵仍在是否熨貼國情。由此思考,要如何讓台灣人民拋卻「訟則終凶」、「沒事不要進法院」的傳統觀念,去當陪審義工;社會是否已成熟到足以接受改陪審制的種種衝擊,(如小吃店老闆陪審大案可能得關門數月);甚至若陪審團誤判案件,參與者是否足堪承受對「恐龍陪審員」的壓力;這些,無一不是難題。

推動陪審制與否,就如同幾年前「廢軍審」一樣,也許可以迎合一時的民意,卻不是什麼萬靈丹。司法改革若想一步到位,反而可能更失正義。

司法改革﹒蔡英文﹒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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