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甩「精神勝利法」 大巨蛋往前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6-09-09 03:38 聯合報 呂欽文/建築師(台北市)
台北市長柯文哲8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暫時保留終止契約的權利,並請市民朋友再給大巨蛋一次重生的機會,若未來遠雄未達到北市府要求,還是會終止契約。 圖/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決定「保留」大巨蛋終止契約的權利,願給遠雄再一次機會,讓這場風波峰迴路轉,也讓「解約」大戲突然轉調。雖曰「保留」,明眼人其實都知道,這次不解約以後,要解約就更難了,所謂「保留」說法,幾乎可以解讀為「續建」;多舛的大巨蛋,命運算是定下來了?
台北市政府在最後關頭,甘冒各種紛至沓來的酸言酸語,願理性的面對爭議,應該為市府鼓掌。假如今天宣布的是「解約」的決定,明天將會是台北市政府訴訟不斷、永無安寧的開始。
這樣的發展,到底誰輸誰贏,各界有不同的看法。五百多天的紛爭,又到底留下什麼,是值得思考的問題。悲觀來看,好像回到原點,甚至還犧牲了世大運的使用時機;往稍微樂觀來看,好像柯P讓遠雄加強了公安,打擊了遠雄財大氣粗的氣焰,為一般大眾爭了一口氣。
如果不想陷入「精神勝利法」的泥沼裡,筆者認為有三個面向,是我們應認真思考的:
一、社會正義不應以犧牲專業為代價。大家都看得出來,大巨蛋爭議的原始目的,帶著濃厚的打擊「貪婪財團」、「替天行道」的意味。但其切入點,卻選擇了極專業性的「公安」。雖然公安問題很容易激起民眾的「共鳴」,但也最難說服人為何要有新的、更為嚴苛的標準。這也就是北市府沒能一棒打垮遠雄,還屢屢被專業界批評「別具用心」的原因。眼看公安議題沒能收效,就發展出了「未按圖施工」,甚至「勒令停工」等情節。
「停工」的要求是否合理,可以從法院裁定復工,而且復工的範圍幾乎接近全面續建的程度得到答案!北市府帶著「民粹」意味的社會正義,不只是不正義,更傷害了被市府作為手段的「專業」,非常讓人痛心。
二、行政應兼顧情理法。遠雄確有程序瑕疵,變更設計未完全核准就先行施工。但遠雄與郝政府不能說的秘密是,為了趕世大運的期程,不得不先跑再補件。如就法論法,是涉及「違法」;但為了政策目標,作彈性的「處理」,在任何一個執政團隊,都會發生。咬死法條還是在不縱容犯罪的情況下權衡應變,這是施政的藝術。柯市府對前朝不講「情」,對發展原委不顧「理」,對法條的解釋極其嚴苛,導致大巨蛋一路殺氣騰騰。
三、基本企業人格應維護。這些日子裡,社會上瀰漫的一股氛圍是,趙藤雄是罪犯,遠雄是奸商,趙帶領下的遠雄作出來的東西一定有問題,其走過的路一定有藏汙納垢的事。
這樣的論調,在我們這樣的民主國家流行,實在是很荒謬的事。殺人犯都有被辯護的權利,更何況是合法的企業團體。如果是無良廠商,就該用採購法排除資格,不應讓它進來投標,又處處懷疑它的品格。傷害的不只是趙與遠雄,還有後面的協力團隊。
從過去的洪仲丘案到大巨蛋,我們的社會習於用自己有限的知識,去評斷複雜的社會事件;加上名嘴的推波助瀾,整個社會常常需要花很大的力氣,才能從紛爭中掙扎出來。
大巨蛋,讓我們又再次上了這樣的課。
大巨蛋﹒公安﹒世大運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6-09-09 03:38 聯合報 呂欽文/建築師(台北市)
台北市長柯文哲8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暫時保留終止契約的權利,並請市民朋友再給大巨蛋一次重生的機會,若未來遠雄未達到北市府要求,還是會終止契約。 圖/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決定「保留」大巨蛋終止契約的權利,願給遠雄再一次機會,讓這場風波峰迴路轉,也讓「解約」大戲突然轉調。雖曰「保留」,明眼人其實都知道,這次不解約以後,要解約就更難了,所謂「保留」說法,幾乎可以解讀為「續建」;多舛的大巨蛋,命運算是定下來了?
台北市政府在最後關頭,甘冒各種紛至沓來的酸言酸語,願理性的面對爭議,應該為市府鼓掌。假如今天宣布的是「解約」的決定,明天將會是台北市政府訴訟不斷、永無安寧的開始。
這樣的發展,到底誰輸誰贏,各界有不同的看法。五百多天的紛爭,又到底留下什麼,是值得思考的問題。悲觀來看,好像回到原點,甚至還犧牲了世大運的使用時機;往稍微樂觀來看,好像柯P讓遠雄加強了公安,打擊了遠雄財大氣粗的氣焰,為一般大眾爭了一口氣。
如果不想陷入「精神勝利法」的泥沼裡,筆者認為有三個面向,是我們應認真思考的:
一、社會正義不應以犧牲專業為代價。大家都看得出來,大巨蛋爭議的原始目的,帶著濃厚的打擊「貪婪財團」、「替天行道」的意味。但其切入點,卻選擇了極專業性的「公安」。雖然公安問題很容易激起民眾的「共鳴」,但也最難說服人為何要有新的、更為嚴苛的標準。這也就是北市府沒能一棒打垮遠雄,還屢屢被專業界批評「別具用心」的原因。眼看公安議題沒能收效,就發展出了「未按圖施工」,甚至「勒令停工」等情節。
「停工」的要求是否合理,可以從法院裁定復工,而且復工的範圍幾乎接近全面續建的程度得到答案!北市府帶著「民粹」意味的社會正義,不只是不正義,更傷害了被市府作為手段的「專業」,非常讓人痛心。
二、行政應兼顧情理法。遠雄確有程序瑕疵,變更設計未完全核准就先行施工。但遠雄與郝政府不能說的秘密是,為了趕世大運的期程,不得不先跑再補件。如就法論法,是涉及「違法」;但為了政策目標,作彈性的「處理」,在任何一個執政團隊,都會發生。咬死法條還是在不縱容犯罪的情況下權衡應變,這是施政的藝術。柯市府對前朝不講「情」,對發展原委不顧「理」,對法條的解釋極其嚴苛,導致大巨蛋一路殺氣騰騰。
三、基本企業人格應維護。這些日子裡,社會上瀰漫的一股氛圍是,趙藤雄是罪犯,遠雄是奸商,趙帶領下的遠雄作出來的東西一定有問題,其走過的路一定有藏汙納垢的事。
這樣的論調,在我們這樣的民主國家流行,實在是很荒謬的事。殺人犯都有被辯護的權利,更何況是合法的企業團體。如果是無良廠商,就該用採購法排除資格,不應讓它進來投標,又處處懷疑它的品格。傷害的不只是趙與遠雄,還有後面的協力團隊。
從過去的洪仲丘案到大巨蛋,我們的社會習於用自己有限的知識,去評斷複雜的社會事件;加上名嘴的推波助瀾,整個社會常常需要花很大的力氣,才能從紛爭中掙扎出來。
大巨蛋,讓我們又再次上了這樣的課。
大巨蛋﹒公安﹒世大運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