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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選案查核 下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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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4:42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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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各區國稅局4月初將進行營業稅的選案查核,勤業眾信稅務部經理李寶鳳指出,企業應該特別注意已取得的進貨憑證是否可以扣抵,及退貨時拿到的折讓單是否在當期如實列報。
李寶鳳表示,過去國稅局的查稅重點多半放在營利事業所得稅,這次針對營業稅選案查核,在開立發票之外,企業必須留意取得進項憑證的狀況是否符合現行稅法規定。

以不得扣抵的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是企業常犯的錯誤。常有企業誤以為,只要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統一發票扣抵聯,就可以當作申報營業稅的進項憑證。

然而,根據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交際應酬的花費、酬勞員工的貨物或勞務、以及購買自用乘人小客車的費用,都屬於不得扣抵的項目。舉例來說,企業若是購買精品送給客戶,顯然是做為交際用途,即使取得該筆費用的進項憑證,仍然不可扣抵。

此外,李寶鳳說,以退貨、折讓有關的憑證準時申報,也是企業在申報營業稅時須注意的重點。企業須在銷貨退回或折讓時,開立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以免被視作虛報「進項稅額」。

銷貨退回與折讓,是指廠商因錯發商品、商品品質不合格等原因,被企業退回商品或給予價格折扣。企業取得相關證明後,要在發生的當期就扣減進項稅額,時間以貨物送達的時點為準。企業若沒有如實列報在當期的銷售退回與折讓,就不得扣減。

李寶鳳補充,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企業若有短報、漏報銷售額,或是虛報進項稅額的狀況,不僅要補繳稅款,還會被國稅局按所漏稅額處以五倍以下的罰鍰,甚至會被要求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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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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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土石特別稅 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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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4:43 經濟日報 記者宋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地方稅務局昨(7)日表示,「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已經上路,辦理土地標售的得標廠商,依規定必須另外繳納「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每立方公尺計徵30元。

稅務局指出,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的課徵,係針對縣內河川、野溪等進行疏濬及整治工程時,所採取的有價土石;課徵對象為依法取得許可的土石採取人,或是機關、事業辦理標售、價購採取土石的得標人或價購人。

稅務局提醒有關機關辦理土石標售,在標案公開招標時,須在招標文件註明得標廠商應依據雲林縣政府公布「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規定,繳納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此案土石價金不包含上述稅款。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得標廠商應繳納稅額,係按土石實際採取數量,每立方公尺計徵30元。

列報匯損 「實現」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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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4:43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企業向國外進貨、銷貨,若因匯率變動造成虧損,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列報為當年度的損益。南區國稅局表示,此類兌換損益必須已經「實現」才可適用,企業不得只是依照帳面上的差額列報。

各國之間投資、貿易頻繁,常可見到國內企業以外幣作為收付工具,新台幣和外國貨幣的匯率一有變動,即會產生兌換虧損或收益。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若企業只因匯率調整而有帳面差額,不能計入損益,兌換損益必須為已實現的部分才能列報在當年度損益,並應附有明細計算表用以核對。至於盈虧的計算方式,應該採取先進先出法或移動平均法來處理。

國稅局補充,企業向國外進、銷貨時,若有因入帳匯率和結匯匯率不同而產生的損益,應該列報為當年兌換損益,不該再調整進貨成本或是外銷收入金額。

舉例來說,國稅局近日查核轄內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申報情形,該公司於2013年底仍有應付的外幣帳款高達300餘萬歐元。後因匯率變動,甲公司自行計算兌換虧損為100餘萬元,將其列報為非營業損失。

但國稅局調查後發現,截至2013年底,甲公司並未支付該筆貨款,換句話說,該筆申報的兌換虧損並未實現。國稅局因此將該筆損失剔除,甲公司必須補繳稅款17餘萬元。

問答/首報族稅額試算 15日前網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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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4:4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山上區劉小姐問:第一次報稅如何申請稅額試算服務?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首次申報民眾如果屬於所得單純、擬採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無投資抵減稅額、免辦證券交易所得額及所得基本稅額申報,以及當年度沒有結、離婚或夫妻分居等情形,可以申請「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國稅局也有提供「申請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之郵寄地址」、「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等三項服務。上述四項服務之申請期間至105年3月15日止,民眾可透過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利用網際網路申請,或填寫申請書表以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惟「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及「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二項服務不可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申請。

快訊/民雄所聽取建言 25日辦與民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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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04:4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納稅人的建言是提升服務品質的原動力,該所將於3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由蘇明信主任與您面對面共同直接溝通,歡迎民眾踴躍提出建言。即日起至3月18日止接受民眾預約報名,可採預約專線:0800-000-321,網路報名:Q68i@ntbsa.gov.tw或傳真報名:05-2063928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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