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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梯言/誰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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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01:40 聯合報 公孫策

頂新案一審的判決肯定沒有人能接受。用最簡單的邏輯,飼料廠的產品(也就是給畜生吃的油)怎麼可以拿來給人吃?不管它是經過「精鍊」或任何處理方式。

檢方大義凜然要「組成二審公訴團」,法院則振振有辭,說「檢察官未盡舉證責任」。聽到雙方說法,很好笑,我立即想到的是…伍子胥。

伍子胥是個英雄人物,他輔佐吳王闔閭建立霸業,卻因強諫「越王句踐會偷襲後方」,阻止吳王夫差北上爭霸,觸怒夫差而被賜死。好笑的是《吳越春秋》當中的一段劇情:越王句踐偷襲姑蘇城,在城外被伍子胥的冤魂製造飛沙走石阻止,聲言決不容許越軍越雷池一步。可是,半夜裡,伍子胥卻來托夢說:「越國滅吳是天意,不可違…決定帶你們進入姑蘇城。」隔天,他領著越軍由一個水門進入姑蘇城,最後滅了吳國。

那姑蘇城當初就是伍子胥為吳王闔閭建的,共有「陸八門,水八門」,所以只有他最清楚入城水道。令我好笑的是,伍子胥一直視越王句踐為仇敵,他的冤魂居然領越軍進城,那他以前的強諫,豈不都是廢話,甚至自己都白死了?

引我做此聯想則是因為,詐欺與偽造文書都不是什麼複雜罪名,怎麼會出現忒多「破綻」,讓法官得以指摘?回想當初「滅頂」風聲正緊之時,「檢察官十三天快速起訴」,難道會是後來「法官指檢察官舉證不力」的伏筆?法律條文當然是司法人員最熟門熟路,大義凜然的要在二審反攻,難道是「伍子胥式的狠話」?還是「天意」?

說「天意」是反諷,只因上星期才在一個課堂上講到西晉人寫的〈錢神論〉,中間有兩句形容「孔方兄」的神通:危可使安,死可使活。也就是可以扭轉「天意」啦!

事實上,頂新案一審如此判決,可是新聞卻只出現兩天,就船過水無痕似的平息了,媒體在幹嘛?當初「滅頂」時的口誅筆伐,難道也是「伍子胥式」的嗎?而藍綠政客也只有應景一番,說幾句風涼話向選民交差就算了。這一切,若非魏家財大勢大,事情哪可能如此「善了」?

我著實不願順著這個思路推演下去,案子現在要進入二審,應有足夠的時間作充分舉證,千萬不可檢、審又刀光劍影舞一回,結果仍然「給人們吃畜生吃的可以無罪」。

如果那樣,誰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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