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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與 政府有永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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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00:21聯合報 張譽尹/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台北市)

十七日聯合報報導蔡政府啟動檢討環境法制,引人注目。本協會長期關注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相關法制之實務運作及缺失,欣見蔡政府有計畫地修正現行環評法制缺失。但環評法制規劃在十到十五年後回到美國原型,則需審慎為之。

筆者認為至少需兩個條件:一、各部會在客觀上對公民參與審議程序之熟稔與接納;二、各部會主觀上應具備對環境基本法「永續發展、環境保護優先」深刻意識。主客觀條件都滿足,制度才能順利過渡。

我國土地開發至上,長年不重視環保及當地居民意見,近年則在公民團體與環保團體衝撞下,開啟公民參與的大門,環保署已成為行政院中對於公民參與審議最熟悉的部會,但其他部會對於公民參與則多在逐步摸索,甚至敬而遠之。

環評法制若需順利過渡(環保署僅提供環境影響評估,做為主管部會決策開發許可時的考量因素),修法必須有相當的配套及漸進措施,讓各部會對於公民參與,從不熟悉到不排斥,以至臻於熟練,讓每個政策與具體開發案的許可與否,均有成熟的民主機制可資依循。否則,難保爭議不再起。

至於各部會環保意識部分,固然環評法讓環保署享有「否決權」,為全球獨步之法制,但當年立法時空背景,就是不信任政府部門會重視環境。這個脈絡,如今仍然適用。

因為不論藍綠政黨,只要上了台,就是以政府支出開發土地做為刺激經濟的主要手段,一份又一份大型計畫,披著好聽的名稱,實際上不脫舊有思惟。最上位計畫的決策,欠缺政策環評及公民參與,而歷任政府又一再證明這些大計畫描述的開發目的,都只是空中樓閣,炒作土地才是真。淡海新市鎮第一期說要引進三十萬人口,而今安在?中科四期開發說是兩兆雙星,而今如何?亞太營運中心又在哪裡?蔡政府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又有何翻轉產業結構的前瞻作為?

各部會沒有審慎看待開發的綜效,又欠缺永續發展與環境優先的深刻意識,讓各部會做為開發的最終決策者,恐怕會是更大的災難。

現行環評法有諸多缺失,但在學者、法院、環團、律師多年努力下,已具備一可預測的見解及架構,如今將大幅翻修,自應面對過往實務個案上發現的問題,透過修法,逐一解決,並為制度的過渡與轉型,做好逐步配套措施。期待環評法修正,能夠真誠面對問題,接著地氣,摸著石頭過河。待主客觀條件都成熟後,再次修正到位。畢竟外國的月亮再圓,也得適合我國實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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