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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長官派 藍綠都曾贊成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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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1:51 聯合報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新北市)


即將執政的民進黨,重新點燃鄉鎮長改為官派之爭論,宣稱可提升行政效率、經費運用效益及合理化地方治理。

官派鄉鎮長的利弊爭論,應有理性思辨的政治溝通過程。支持者認為有助提升行政效率及強化財源的合理公平使用,可節省選舉經費三十億元;六都的區行政效率與經費運用效益高於鄉鎮;利於砍斷黑金政治與地方派系政經聯盟關係。

質疑者則以為將產生諸多弊端:一、執政縣市產生「整碗捧去」的零和態勢,雖可強化縣鄉間政治溝通、行政效率,但弱化草根民主、限縮在野黨地方政治生存空間,反助長轄區內政治對立與衝突。二、民選鄉鎮長有選票壓力,必須提升服務品質以獲取認同,執政視角必須著重地方意識與地方需求;官派鄉鎮長職位則變為公務員性質,人選可能來自其他區域,欠缺社會連帶關係、地方認同及歸屬感,不利草根民主及地方特色發展。

基本上,國民兩黨在鄉鎮長官派議題具有共識,然而各有盤算。國民黨曾三度表達支持鄉鎮市長官派共識,一九九○年代國是會議、國家發展會議,或二○○○年後的經濟發展會議皆然。民進黨政府首次執政也數次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擬推動鄉鎮市長官派,惟國民黨掌握國會的多數聯盟反對。原本國民黨籍鄉鎮市長占絕對多數,民選鄉鎮市長一方面成為國民黨收編地方派系、黑金政治或家族勢力的利器,同時也是架空民進黨執政縣市極佳的政治工具。

民進黨也曾在國是會議、國家發展會議、經濟發展會議支持鄉鎮市長官派。且民進黨取得大多數縣市長職位時,更是積極推動,此可快速壟斷轄內鄉鎮市所有統治職位與權力。然民進黨淪為反對黨時,國民黨拋出反對鄉鎮市長官派的呼籲,民進黨又不強力反對,這時以地方包圍中央重新成為民進黨再掌中央政權之策略。

國、民兩黨皆曾主張鄉鎮市長官派,但也反對鄉鎮市長官派,立場搖擺原因在雙方政治利益算計過度流於機會主義,而非從鄉鎮市長民選有利地方民主、自治、公民社會發展與治理出發。

適逢政黨輪替之際,民進黨重提廢除鄉鎮直選主張,未來新政府若執意採行官派鄉鎮長,其任命並不需地方民意同意,則台灣口口聲聲引以為傲的從地方到中央層次民主選舉將出現制度缺口。相對的,即使大陸任命鄉鎮長非直選,卻仍需鄉鎮人大同意。不過,大陸鄉鎮長直改革將更困難重重,因為失去台灣地方民主治理的燈塔示範效應,台灣廢直選改官派經驗也可能會成為大陸抗拒採行鄉鎮長直選的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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