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作文如寫台文、其他母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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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7 00:06聯合報 桂竹青/教(台南市)


學測國文作文用英文寫是否給分的爭議,同意給分的人無非死踩著一個點:國文作文沒有「規定」只能用中文作答。

講簡單一點,這就是一種鑽法律漏洞的概念。因為你沒說清楚「不可以」,所以我「可以」。

國文就是「本國語文」。若是沒有明文限用「中文」,那充其量用台文,或台灣其他族群的母語文才可以。死咬著「你沒說不可以」,太強詞奪理。

該考慮的是,往後即便明定限用「中文」,若有人用同為「本國語文」範疇的台文或台灣其他族群母語文,該怎麼辦?這個爭議要大得多,建議大考中心未雨綢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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