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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處所在台 境內外所得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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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3:00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巴拿馬文件披露多國政商高層避稅手法,引發國際政治風暴。行政院會昨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反避稅條款」,未來只要企業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就視為國內企業課稅,包括境內外所得、財產交易所得、海外股權移轉等都要課稅。

這項修法可能影響戒急用忍時代前往大陸投資的台商,行政院長張善政指示,台商在境外設立公司至大陸投資,應顧慮對台商的衝擊,因此施行日期應由行政院訂定,由行政院視兩岸租稅協議執行情形再決定,以
財政部長張盛和也說,反避稅條款未來必須與兩岸租稅協議實施掛勾。台商急著要適用兩岸租稅協議,避免受到「反避稅條款」影響,未來可能促成兩岸租稅協議早日上路,避免重覆課稅。

這項修法要旨,主要為了遏止企業在低稅賦地區設立受控外國公司,不分配境內利潤,規避納稅義務。張盛和表示,目前以海外控股公司名義來台掛牌F股公司,有五十多家F股公司,只有五家會受到反避稅條款影響,而且影響很小。

反避稅條款主要修法兩大重點,其一是,只要實際管理處所(PEM)在台灣,即使遠在巴拿馬,都視為國內企業課稅,所課之稅包括境內外所得、財產交易所得、海外股權移轉等,都得依法申報課稅。

其二是,受控外國公司,無論有無匯回,都要計入母公司所得繳稅,據此也可切斷國內企業,將盈餘留在海外子公司,不匯回國內,以規避納稅的管道。



投資族節稅 善用三大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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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市面上金融商品百百種,究竟投資在哪些商品上才會最具節稅效果?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志翔指出,投資一族若要盯緊荷包,可以根據是否為分離課稅商品、是否為海外所得、以及是否為免稅範圍等三大原則,藉此檢視自己的投資架構。

一般而言,納稅義務人投資金融商品若有獲利,該筆所得就要併入所得總額,以累進稅率課徵綜合所得稅。但根據所得稅法,民眾若是投資相對穩健的商品,例如金融債券、公司債、公債、結構型商品、不動產證券化商品(REITs),其所產生的利息所得屬於「分離課稅」的範圍。

屬於分離課稅的金融商品孳息,稅率一律為10%,不併入所得總額計算,也不適用於累進稅率。值得注意的是,民眾若要在報稅時使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上述採分離課稅商品的利息不能列入扣除。

另外,民眾若有投資在海外註冊的金融商品,因而發生的所得屬於「海外所得」,可以善用最低稅負制的單一稅率和扣除額,用以節省整體所得稅負。

同一申報戶的全年海外所得如果達100萬元,就要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而根據現行規定,基本所得額低於670萬者,可以免稅。換言之,未達所得額門檻者,其海外所得就不必繳稅。即使民眾的基本所得超出670萬元,超過的部分也僅適用於單一稅率20%,不必依照綜所稅的累進稅率計算稅負。

林志翔補充,即使不考慮是否為分離課稅商品或海外商品,證券交易所得稅自今年1月1日起停徵後,往後買賣證券可以免所得稅,但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不過,投資一族要特別留意手邊證券的交易日期,以免漏報去年仍屬課稅範圍的證券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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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買賣F股…省稅效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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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洪連盛分析,民眾若能妥善分配獲利來源,只要基本所得額不超過免稅額670萬元,該筆海外所得「絕對不會課到稅」。而在各類海外證券中,又以F股最具節稅效果。

根據現行稅法,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即須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基本所得額。個人海外所得的項目,和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相同,也是分為十類。

一般常見在海外發生的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都屬海外所得的範圍,以最低稅負制計算。海外所得加計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等其他項目,可得出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額670萬元的部分,課以20%單一稅率。

換言之,民眾若在買賣國外不動產,或是在海外置產收租,這些收入都會歸到海外所得,而非以房地合一制計算稅負。民眾若在海外有存款帳戶,該筆存款的利息也是併入海外所得計算,只有存在國內的存款利息才能適用於儲蓄投資扣除額。

至於證券相關的所得,假設該種股票掛牌和註冊都在海外,民眾不管是買賣股票或收取股利的所得,都會直接併入海外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F股在台灣掛牌,註冊地卻在海外,可較其他證券所得省下許多稅負。

新北增設 自然人憑證機動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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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3:00 聯合報 記者陳珮琦/板橋報導


綜合所得稅5月開徵,為方便民眾輕鬆報稅,新北市民政局將自5月2日起在市府聯合服務中心、蘆洲區公所等地增設「自然人憑證機動櫃檯」,不分縣市民眾只要備妥身分證、電子信箱帳號和250元到場辦理,馬上取件,就可用自然人憑證網路報稅。

民政局長江俊霆表示,戶所也推出「5人同行,到府服務」,凡設立新北市的各機關、公司、行號,同一地方只要滿5個人申請,戶政事務所即派員前往辦理自然人憑證,方便民眾輕鬆報稅。

目前新北市約有331萬人具有自然人憑證的申請資格,民政局表示,雖然今年新增健保卡認證後也可報稅,但因自然人憑證是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所簽發的電子憑證,主要是作為網路上識別身分的用途,所以在個資及資安問題上更具有保障。

民政局指出,在網路上作電子化應用時,以往因為無法辨識使用者是誰而無法提供某些服務,有了自然人憑證IC卡後,機關單位就可以確認存取網路的使用者身分,進一步在網路上提供網路報稅、電子公路監理報繳規費、勞農保及健保網路查詢等12項業務服務。

民政局表示,只要年滿18歲以上且設有戶籍的本國國民,即可至新北市內戶政事務所、區公所等38處自然人憑證申辦點申辦,申請時請備妥身分證正本、電子信箱帳號及250元。

自然人憑證﹒新北﹒健保﹒所得稅﹒內政部

問答/黃金存摺交易所得 應併計綜所稅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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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3:0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新莊區閻小姐問:買賣黃金存摺應申報所得稅嗎?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民眾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因交易行為在境內,符合所得稅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性質,出售變現之所得,以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若有損失,可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自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該所提醒民眾應妥善保存交易資料。

問答/承租人代支付稅款 併入租金費用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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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03:0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新店區施小姐問:租賃兩造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應如何辦理扣繳?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所得稅之扣繳稅款及全民健康保險之補充保費,應以包括扣繳稅款及補充保險費之給付總額為基礎,辦理所得稅扣繳及申報。該所說明,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之修繕維護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出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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