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晚/喬裝辦案需謹慎
2015-09-24 15:39:48 聯合晚報 午後熱評
高雄市刑大指派女警假扮社工查獲販毒案,原本以為大功一件,未料引來社工界批抨警方,破壞社工體系與弱勢族群建立的信任關係,衛福部更發函警政機關禁止冒充社工。警方此舉衝擊社工工作,甚至可能影響社工的人身安全,不可不慎。

為了辦案需要,掩飾自己真實身分接近犯嫌、鬆懈其心防,以利蒐證,有其必要。警方常偽裝成酒客、計程車司機、維修工人、郵差等;太陽花學運期間,也有警官化身大學生,混入抗議的學生團體。在國外,加拿大溫哥華社區因出現專門打劫殘障人士的搶匪,當地警員坐輪椅,喬裝身障人士穿梭,誘捕搶匪。

警匪鬥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警方為了績效,使出喬裝等各種辦案技巧,台北市保大前小隊長陳豐盛,以三重大藥頭「鬍鬚仔」身分,混進毒品走私集團,就是知名案例。台北市警局警正監李莉娟任刑事局女警組長時,曾與現已退休的警官林福來喬扮夫妻,打入「殺人魔王」吳新華犯罪集團,緝捕吳新華到案。

警方為防止危害發生,在「緊急時」也可以權宜改換身分,究責時會因為犯意有無,排除刑罰。只要不以不當「釣魚」、「誘捕偵查」等手法,教唆犯罪,並無可責,但一旦冒充與勤務無關的公務員,卻犯了大忌。

政府單位人員各有職司,若高雄警方認為查緝毒品人口,也要兼顧社會關懷,那就找里長或真社工敲門,同樣達到查緝效果,也順便接手倆夫妻送辦,幼兒無人照顧的問題。

社工是一門助人的專業,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能適應社會環境,預防或減少社會問題。社工接觸的個案更常常是高風險、弱勢族群,彼此信任的建立並不容易,警匪鬥智,高雄警方踩到別的單位專業上的紅線,未來面對日益複雜的犯罪型態,警方的偵辦手法更要謹慎,別再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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