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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礦工請注意! 新北市發放福利金
2015-07-08 21:06:25 觀天下 記者陳郁薇/瑞芳報導
為了關懷年邁退休礦工,新北市政府持續發放退休煤礦工慰問金每年 2,000 元,自 7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受理申請。只要是設籍新北市滿 1 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年滿 65 歲,曾從事煤礦工作且有勞保投保紀錄者,皆可向勞工局或就近至區公所提出申請。去年首度發放並獲審核通過者,今年不需重複申請。

市議員林裔綺服務處主任蘇有德表示,瑞芳地區民眾早年多從事礦業工作,如今礦業沒落、礦工老邁,需要政府更多的關懷。為了照顧新北市曾經從事煤礦工作的勞工,兩年前起首次提撥公務預算發放慰問金,目前仍維持每年 2,000 元額度。

為落實便民政策,今年度簡化申請程序並納入跨區服務項目,只要去年通過審核的民眾,不須填寫申請表單,由勞工局確認戶籍條件後直接發給;至於還未申請者,則需填寫申請表或委託代理人填寫後,附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領據,可就近至當地區公所遞件或郵寄至勞工局受理,避免長輩疲於奔波。

主任蘇有德表示,一直以來議員都在關心退休礦工朋友的權益,因此,這筆每年兩千元的福利金,議員也要求不能刪減,而服務處也會受理新辦的退休礦工的申請,如有需要請洽議員服務處或是區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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