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收費員 逼公務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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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1 05:53 聯合報 張炎銘/退休公務員(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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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抗議事件,看來會以遠通二億,交通部、勞動部各二億的方式解決。既然是「社會問題」,卻要交通、勞動部埋單,承辦的公務員該怎麼辦?
若有適當法源與財源,我相信兩部官員早就依法辦理,不會有此沉痾。我在公務機關多年,看過不少同仁沒有「依法行政」而身陷囹圄。公務員最怕把情理擺中間,法律放兩邊。

威權時期,官位夠大長官或許還可一手遮天,罩住聽話屬下;但民主社會即使貴為總統,也要受法律究責,莫說政黨輪替後,狗屁倒灶的弊案無所遁形,即使民進黨長期執政,監委、檢調單位也會追究不法。

國道收費員如何補償救濟,可以討論,但連便當費都計入費用,難道不抗爭他們就不用吃飯嗎?既然是「社會問題」,何不由行政院本部自行解決?

林院長是政務官,隨時可以因政策下台,但基層公務員,一輩子兢兢業業,希望不要因長官不合法指示,雖擺平抗爭,卻丟了自己的退休金。

國道收費員﹒公務員﹒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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