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動物加重刑責 別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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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05:33 聯合報 史為鏡/司法實務工作者(台中市)



北市文山區知名餐廳「動物誌」,日前透過網路協尋失蹤的店貓「斑斑」,日前犯下「大橘子」虐貓案的澳門籍台大生陳皓揚,他到案說明時竟坦承已將斑斑殺死。翻攝自動物誌 About Animals臉書粉絲團網頁
台大陳姓學生再犯下虐貓惡行,施虐者為何虐待動物,有研究者嘗試做解釋。
從心理學角度看,有學者認為虐待動物的人,可能長期處於挫折情境人格扭曲,藉由虐待動物排遣對人生充滿壓力的不滿。

有些犯罪學研究指出,虐待動物者往往來自破碎家庭,且童年有被虐待的經歷,這些人把壓力、怨恨,藉由虐待行為轉嫁到動物身上。

還有一派社會學者認為,在高度競爭的資本主義社會裡,有的人因追求與人的親密信任感與社交歸屬感未果後,感覺被社會體制壓迫,心理需求被壓抑,最終陷入絕望,只好藉由虐待動物、自殺、隨機殺人等方式,來尋求情緒宣洩的出口。

從以上各說來看,「尋求壓力釋放」可說是虐待動物的主因,更與陳生到案聲稱,犯下「大橘子案」後,因壓力太大無處宣洩,所以再度犯案的說法相符合。

六月國軍虐死小白事件,引發民情激憤,立院七月審查《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時,初審通過虐死動物者最高刑期由一年改為兩年,另施虐者應接受主管機關生命教育與輔導,可惜未能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希望立法院下會期能盡速通過修正案,以彰顯台灣保護動物生命價值的決心。

政府部門應結合學界,加速進行相關研究,並擬定生命教育、諮商與心理治療、社會安全等相關對策,以防制虐殺動物事件再度發生。

台大﹒國軍﹒虐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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